【例2】某汽車運輸公司5月份取得運輸收入50萬元,同月該公司轉讓一間廢舊倉庫(自建)的永久使用權,取得的銷售收入200萬元,轉讓一項專利技術,取得收入90萬元。該公司當月應納營業稅( )萬元。
答案:50×3%+200×5%=11.5(萬元)
【例3】國內某海運公司2009年3月在境內取得貨運收入800萬元,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取得收入20.6萬元;從境外某港口向境內某港口運輸貨物取得收入1000萬元,由境內某港口向境外某港口運輸貨物取得收入1200萬元,其中付給境外承運企業600萬元。則:
(1)該海運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為( )萬元;
(2)該海運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為( )萬元。
答案:
(1)該海運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為800×3%+(1200-600)×3%=42(萬元);
(2)該海運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為20.6÷(1+3%)×3%=0.6(萬元)。
【例4】某運輸公司5月份取得客運收入50000元,其中含1%的保險費;取得貨運收入58000元,其中付給其他聯運公司運費18000元。當月購買稅控收款機一臺,取得普通發票,金額為11700元。該公司5月份實際繳納的營業稅( )元。
答案:50000×3%+(58000-18000)×3%-11700÷(1+17%)×17%=1000(元)
注:自2004年12月1日起,營業稅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憑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抵免當期應納營業稅稅額,或者按照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依下列公式計算可抵免稅額:可抵免稅額=價款/(1+17%)×17%
(二)建筑業
1、稅收政策(3%)
(1)差額計稅:
①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征收營業稅。但對分包人或者轉包人實行代扣代繳營業稅。
②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由省地稅局列舉;未被列舉,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③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設備,不含在計稅營業額中。
④納稅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計稅營業額。
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裝飾勞務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由客戶自行采購,納稅人只向客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及輔助材料費等費用的裝飾勞務。
(2)全額計稅:
①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不管是包工包料還是包工不包料,營業額中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款,一律以料工費全額計稅。
②建筑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臨時設施費、勞動保護費和施工機構遷移費,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③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材料差價款、搶工費、全優工程獎和提前竣工獎,應并入營業額征收營業稅。
④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不征營業稅;
自建自售房屋建筑物,繳納兩道營業稅。自建行為,按照“建筑業”繳納3%的營業稅;自售行為,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5%的營業稅。
自建自租房屋建筑物,按照“服務業――租賃”繳納5%的營業稅。
自建自投(投資)房屋建筑物,不征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