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種特殊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
兼有、兼營與混合銷售行為稅務處理
經營行為 |
稅務處理 |
1.兼營不同稅目的應稅行為: |
均交營業稅。依納稅人的核算情況: |
2.混合銷售行為: |
依納稅人的營業主業判斷,只交一種稅。 |
3.兼營非應稅勞務: |
依納稅人的核算情況: |
【經典例題】按《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下列行為屬于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有( )。
A.運輸企業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售貨物
B.飯店開設客房、餐廳從事服務業務并附設商場銷售貨物
C.商場零售商品并附設快餐城提供就餐服務 增值稅的兼營
D.建筑公司為承建的某項工程既提供建筑材料又承擔建筑、安裝業務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