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稅收優惠
一、起征點
對于經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個人,營業稅規定了起征點。營業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即照章全額計算納稅,營業額低于起征點則免予征收營業稅。
(一)按期納稅的(除另有規定外)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除另有規定外)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二、稅收優惠規定
(一)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項目免征營業稅:5項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
3.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4.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5.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二)根據國家的其他規定,下列項目減征或免征營業稅:43項
(1)保險公司開展的1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是指保期1年以上(包括1年期),到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金保險、健康保險。
(2)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3)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征營業稅。
(4)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營業稅。
(5)社會團體按財政部門或民政部門規定標準收取的會費,免征營業稅。
了解(5),(6),(7)
(8)社會團體按財政部門規定標準收取的會費,不征收營業稅。
(9)高校后勤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而獲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利用其設施向社會人員提供而獲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種服務性收入,應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10)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作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11)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價租住房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暫按3%稅率收營業稅。
(13)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辦理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不作為境內提供保險,為非應稅勞務,不征收營業稅。
了解
(14)保險公司的攤回分保費用不征營業稅。
(15)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不征收營業稅。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委托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應當征收營業稅。
(16)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暫不征收營業稅。
(18)對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款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24)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應征收營業稅。
(25)對社?;鹄硎隆⑸绫;鹜顿Y管理人運用社保基金買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29)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征收營業稅。
(30)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辦理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不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