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般規定: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的憑據的當天。
(一)預收性質價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收到預收款(包括預收定金)的當天:
1. 轉讓土地使用權
2. 銷售不動產
3. 建筑業勞務
4. 租賃業勞務
(十四)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時,向對方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包括預收款、預付款、預存費用、預收定金等),其營業稅納稅業務發生時間,以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該項預收性質的價款被確認為收入的時間為準。
(二)單位或者個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銷售,其自建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銷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訖營業額或者取得索取營業額憑據的當天。
(三)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七)金融保險企業
應稅行為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金融機構的逾期貸款業務 |
逾期未超過90天:取得利息收入權利的當天。 |
逾期超過90天:實際收到利息當天 | |
融資租賃業務 |
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憑證當天 |
金融商品轉讓 |
所有權轉移之日 |
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 |
取得營業收入或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憑證當天 |
保險業 |
取得保費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費收入憑證當天 |
金融企業委托貸款業務 |
扣繳營業稅義務時間:受托發放貸款代委托人收訖貸款利息當天 |
二、納稅期限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
納稅人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特殊規定有: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納稅期限為1個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