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風險管理信息系統
企業應將信息技術應用于風險管理的各項工作,建立涵蓋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各環節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測試、傳遞、報告、披露等。
企業應采取措施確保向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輸入的業務數據和風險量化值的一致性、準確性、及時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對輸入信息系統的數據,未經批準,不得更改。
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應能夠進行對各種風險的計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測試;能夠實時反映風險矩陣和排序頻譜、重大風險和重要業務流程的監控狀態;能夠對超過風險預警上限的重大風險實施信息預警;能夠滿足風險管理內部信息報告制度和企業對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應是實現信息在各職能部門、業務單位之間的集成與共享,既能滿足單項風險管理的要求,也能滿足企業整體和跨職能部門、業務單位的風險管理綜合要求。
企業應確保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穩定運行和安全,并根據實際需要不斷進行改進、完善或更新。
已建立或基本建立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企業,應補充、調整、更新已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尚未建立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應將風險管理與企業各項管理業務流程、管理軟件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實施、同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