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能夠為其員工提供的價值回報包含四個方面:(1)報酬:基本工資、獎金、員工持股與股票期權;(2)學習與提高:培訓、職業生涯設計、績效管理;(3)工作環境:組織氛圍、領導、績效支持、生活與工作的平衡;(4)福利:健康、保險、員工幫助計劃、儲蓄、休假。
這四個方面,既是回報因素,也是激勵因素。其中,以非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并能夠影響或改變員工的工作行為與工作結果,使員工為組織目標做出更大貢獻的因素,稱為非物質激勵因素。一般講來,“學習與提高”和“工作環境”是兩種重要的且長期有效的非物質激勵要素,設計對員工的激勵機制與方法,應該著眼于這兩方面要素。
在現實中,企業對員工的激勵更多地注重物質激勵,而忽視了非物質激勵。物質激勵不是萬能的,花錢買不來長期的積極性,激勵不是交易,更不是博弈,因為物質激勵有剛性,而且存在著邊際效用遞減。因此,必須實現物質激勵與非物質激勵的均衡。以物質激勵為基礎,以非物質激勵為主體。
一些調查研究成果也證明非物質激勵的有效性。在一項的調查中,中國員工按對其激勵的重要度排序前三項是:(1)事業吸引人,工作中的成就;(2)同事間人際關系的和諧;(3)心情舒暢。赫茨伯格的激勵要素排序前三項依次為:(1)成就;(2)認可;(3)挑戰性。可以看出兩者基本是一致的。
因此,企業首先應該予非物質激勵以高度的關注,在企業內部構建系統的多元化回報與激勵體系;其次,在對員工的內在需求現狀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設計與實施有針對性的非物質激勵措施;再次,通過企業文化和組織氛圍建設,在企業內部構建長效的激勵動力源泉。
從中國企業的激勵的現實來看,最有效的非物質激勵方法應該重點關注:加大人力資源開發的物質投入,通過系統的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職業化能力,提升員工對企業的組織承諾度;通過文化和氛圍建設,增強員工凝聚力;通過機制優化和變革,提升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