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某綜合辦公樓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為某市市政府。由于建設任務緊迫,故此建設單位在施工圖紙尚未完全完成的時候,通過招標選擇了當地一家建筑施工企業作為施工單位中標該項目,雙方簽訂了施工合同。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積極管理,確保工程的進度、安全、質量;建設單位資金到位,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進度款。
【問題】
1.在施工合同簽訂后,施工單位發現在施工合同文件中,專用條款、通用條款和中標通知書相關條款對于某一分項工程的義務的敘述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當以哪一種文件的解釋為準?
2.施工合同文件由哪些文件組成?
3.由于設計工作尚未完成,施工范圍內有待實施的工程雖然性質明確,但是工程量難以確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商定后采用總價合同的形式簽訂了施工合同,以減少雙方風險。這種合同形式是否合適?為什么?
4.本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文件的哪一個組成部分中約定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包括哪幾類?
答案:1.施工單位發現在施工合同文件中,專用條款、通用條款和中標通知書相關條款對于某一分項工程的義務的敘述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根據施工合同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上述三種文件的順序為:中標通知書一專用條款一通用條款。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當以中標通知書的解釋為準。
2.施工合同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函及其附錄;(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5)施工合同通用條款;(6)計算標準和要求;(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其他合同文件。
3.本工程采用總價合同的形式簽訂施工合同并不合適。
由于該項目工程圖紙尚未完成,工程量難以確定,采用總價合同的形式容易在建設實施過程中造成經濟糾紛。
4.本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文件的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包括:
(1)按月計量支付;(2)按里程碑完成工程的進度分階段支付;(3)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