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背景材料】
某監理單位與業主簽訂了某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合同,監理部設總監理工程師1人和專業監理工程師若干人,專業監理工程師例行在現場檢查、旁站。在監理過程中,發現以下問題:
(1)某層鋼筋混凝土墻體,由于綁扎鋼筋困難,無法施工,施工單位未通報監理工程師就將墻體鋼筋門洞移動了位置。
(2)某層一鋼筋混凝土柱,鋼筋綁扎已檢查、簽證,模板經過預檢驗收,澆筑混凝土過程中及時發現模板脹模。
(3)某層鋼筋混凝土墻體,鋼筋綁扎后未經檢查驗收,即擅自合模封閉,準備澆筑混凝土。
(4)某層樓板鋼筋經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后,即進行澆筑樓板混凝土,混凝土澆筑完成后,發現樓板中設計的預埋電線暗管,未通知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
(5)施工單位將地下室內防水工程給某專業分包單位承包施工,該分包單位未經資質驗證認可,即進場施工,并已進行了200m2的防水工程。
(6)某層鋼筋骨架焊接正在進行中,監理工程師檢查發現有2人未經技術資質審查認可。
(7)某樓層一戶住房房間鋼門框經檢查符合設計要求,日后檢查發現門銷已經焊接,門扇已經安裝,門扇反向,經檢查施工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問題】
以上各項問題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
答案:1.對問題(1)總監理工程師應下達工程暫停令,因為屬于未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而擅自變更設計情況,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共同研究處理方案,如經設計核算,不需變更設計,可不做處理,如需變更設計,指令施工單位接到變更后的圖紙后,編制施工方案,審核其施工方案,監督施工單位按圖施工,檢查并驗收,下達復工令。
2.對問題(2)總監理工程師應下達工程暫停令,因為屬于已發生質量缺陷或問題,如不停工則質量缺陷或問題將繼續發展的情況。組織施工單位檢查脹模的原因,指示施工單位提出技術處理方案,審核技術處理方案,并監督施工單位按技術處理方案實施處理,處理后檢查驗收,驗收合格下達復工令。
3.對問題(3)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因為屬于隱蔽工程作業未經依法查驗確認合格,而擅自封閉的情況。下令拆除封閉模板,使滿足檢查要求,經監理工程師檢查,若合格,可下達復工令。若不合格,則指令施工單位整改,整改合格驗收后,再指令復工。
4.對問題(4)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因為屬于隱蔽工程作業未經依法查驗確認合格,而擅自封閉的情況。組織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可用掃描儀掃描等方法),若隱檢合格,下達復工令,或隱檢不合格,指令返工并按新的技術處理方案施工,進行監督,最后驗收,驗收合格后下達復工令。
5.對問題(5)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因為屬于擅自使用未經項目監理機構審查認可的分包單位進場施工情況。對分包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分包的范圍和工程部位是否可以進行分包,分包單位是否具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完成分包工程任務的能力,對分包單位還應進行調查。若以上工作審查合格,允許分包單位繼續施工,若審查不合格,則指令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立即退場。
無論審查合格與否,均應對已施工完畢的200m2防水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檢查合格驗收,若不合格施工單位返工。
6.對問題(6)應通知該電焊工立即停止作業,因為屬于未經技術資質審查的人員或不合格人員進入現場施工的情況。檢查其技術資格證,若檢查認可,可繼續施工操作,若無資格證,不得再進行電焊操作,對其完成的焊接部分進行質量檢查,檢查合格驗收,檢查不合格,責令施工單位返工。
7.對問題(7)應報告業主,與設計單位聯系,因為是由于設計方面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要求設計單位更正設計,指示施工單位按更正變更后的圖紙返工,所造成的損失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