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某實施監理制度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為了使監理工作能夠規范化進行,總監理工程師擬以工程項目建設條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為依據來編制施工階段監理規劃。
監理規劃中規定各監理人員的部分主要職責如下:
1.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1)審核并確認分包單位資質;
(2)審核簽署對外報告;
(3)負責工程計量、簽署原始憑證和支付證書;
(4)及時檢查、了解和發現總承包單位的組織、技術、經濟和合同方面的問題;
(5)簽發開工令。
2.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1)主持建立監理信息系統,全面負責信息溝通工作;
(2)對所負責控制的目標進行規劃,建立實施控制的分系統;
(3)檢查確認工序質量,進行檢驗;
(4)簽發停工令、復工令;
(5)實施跟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3.監理員職責
(1)負責檢查和檢測材料、設備、成品和半成品的質量;
(2)檢查施工單位人力、材料、設備、施工機械投入和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
(3)記好監理日志。
【問題】
1.監理規劃編制依據有何不恰當?為什么?
2.以上各監理人員主要職責的劃分有哪幾條不妥?如何調整?
回答:1.監理規則編制依據中不恰當之處是:監理規劃編制依據中不應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和監理實施細則。因為施工組織設計是由施工單位(或承包單啦)編制的指導施工的文件;監理實施細則是根據監理規劃編制的。
2.各監理人員職責劃分中的不妥之處。
(1)總監理工程師職責中的第③、④條不妥。第③條中的“工程計量、簽署原始憑證”應是監理員職責;第④條應為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2)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中的第①、③、④、⑤條不妥。第③、⑤條應是監理員的職責;第①、④條應是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3)監理員職責中第①條不妥,第①條應該是屬于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