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注冊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2018年3月12日 中基協字〔2018〕29 號)發布了養老目標基金經理任職條件。
根據《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及《基金經理注冊登記規則》有關規定,養老目標基金經理的任職條件為:
1、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具備5年以上金融行業從事證券投資、證券研究分析、證券投資基金研究評價或分析經驗,其中至少2年為證券投資經驗(不含貨幣市場基金類資管產品投資經驗);或者具備5年以上養老金或保險資金資產配置經驗;
3、歷史投資業績穩定、良好,無重大管理失當行為;
4、沒有《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基金從業人員的情形;
5、最近3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6、通過協會組織的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