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承包模式總結
模式 | 合同關系 | 特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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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包 | 業主-總包-分包 | 有利于早期總造價控制;合同管理、組織協調工作量?。豢偘袚┕と蝿盏慕M織和執行總責 |
MC承包 | 業主-分包 總管-分包 | 合同關系、支付方式有兩種;合同界面由總管負責,減少業主協調量;業主合同管理量大;質量“他人控制”好 |
平行承包 | 業主-分包 | 有利于選擇施工單位;有利于控制質量;有利于縮短工期;組織協調量大;造價控制難度大 |
聯合體承包 | 業主-聯合體共同 | (1)合同結構簡單,組織協調工作量小,有利于造價和工期控制。(2) 可以集中各成員單位在資金、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增強了競爭能力,同時也可增強了抗風險能力 |
合作體承包 | 和合作體分別簽署合同 | (1) 組織協調工作量小,風險較大。(2) 各承包單位之間既有合作的愿望,又不愿意組成聯合體 |
考點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