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本大題12小題.每題1.0分,共12.0分。請對下列各題做出判斷,“√”表示正確,“X”表示不正確。在答題卡上將該題答案對應的選項框涂黑。)
第1題
期貨從業人員不得協助投資者采取虛報申報等手段規避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標準要求。(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六條規定,投資者應當如實申報開戶材料,不得采取虛假申報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要求。
第2題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所稱一般法人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須經過監管機構或主管機構批準才能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其他法人。(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特殊法人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須經監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準才能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其他法人;一般法人系指特殊法人以外的法人。
第3題
投資者應當根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與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參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
第4題
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獲得監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準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特殊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參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六條規定。
第5題
交易所不得對投資者適當性標準進行調整。(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七條規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投資者適當性標準進行調整。
第6題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并有效執行客戶開發責任追究制度,明確高級管理人員、業務部門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復核評估人、開戶經辦人、客戶開發人員的責任。(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參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
第7題
期貨公司開展股指期貨開戶業務,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制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條規定,期貨公司會員開展股指期貨開戶業務,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制度報交易所備案。交易所無異議的,期貨公司會員才能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第8題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持續開展風險教育,加強客戶交易行為的合法合規性管理。(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參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二條規定。
第9題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為客戶保密,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將客戶資料檔案告知于他人或其他單位、組織。(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三條規定,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建立客戶資料檔案,除依法接受調查和檢查外,應當為客戶保密。
第10題
期貨公司會員委托具有中間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辦助辦理開戶手續的,無須對其業務進行復核。(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會員委托具有中間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協助辦理開戶手續的,應當與證券公司建立業務對接規則,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相關要求,對證券公司相關業務進行復核。
第11題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檢查中認為有必要進行延伸檢查的,應當提請期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交易所在檢查中發現從事中問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存在違規行為的,進行必要的延伸檢查,并將有關違規情況通報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
第12題
期貨公司會員嚴重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對其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 )
【正確答案】: √
【答案解析】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期貨公司會員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交易所可以對其采取責令整改、談話提醒、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受理申請開立新的交易編碼、暫停或者限制業務、調整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