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33網校獨家發布2014年
期貨法律法規第四章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考點試題,本系列試題以第七版期貨法律法規匯編為大綱編寫,陸續更新,敬請關注!
三、判斷是非題
1.期貨公司開立、變更或者撤銷期貨保證金賬戶的,應在3日內向其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備案,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期貨公司開立、變更或者撤銷期貨保證金賬戶的,應在當日向其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備案,并通過規定的方式向客戶披露期貨保證金賬戶開立、變更或者撤銷情況。
2.客戶應當將保證金存入期貨公司通過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網站披露的期貨保證金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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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貨保證金賬戶是指期貨公司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的用于存放和管理客戶保證金的專用存款賬戶,不包括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所在地開立的、用于與期貨交易所辦理期貨業務資金往來的專用資金賬戶。( )
×。期貨保證金賬戶包括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所在地開立的、用于與期貨交易所辦理期貨業務資金往來的專用資金賬戶。
4.期貨公司存管的客戶保證金應當一部分存放在期貨保證金賬戶和期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內,一部分存放在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賬戶內,而不應全額存放在期貨保證金賬戶和期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內。( )
×。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71條規定,期貨公司存管的客戶保證金應當全額存放在期貨保證金賬戶和期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內,嚴禁在期貨保證金賬戶和期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之外存放客戶保證金。
5.客戶應當向期貨公司登記以本人名義開立的用于存取保證金的期貨結算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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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期貨公司年度報告、月度報告上簽字的人員,應當保證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對報告內容有異議的,應當注明自己的意見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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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期貨公司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無須說明理由。( )
×。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81條規定,期貨公司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應當說明理由。
8.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有理由認為會計師事務所不適合從事期貨公司審計業務的,可以要求期貨公司予以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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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任何個人或者單位通過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等方式成為期貨公司股東,中國證監會可以責令其限期轉讓股權;該股權在轉讓之前,具有表決.權、分紅權。( )
×。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89條第2款規定,該股權在轉讓之前,不具有表決權、分紅權。
10.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接受未辦理開戶手續的單位或者個人委托進行期貨交易,或者將客戶的資金賬號、交易編碼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給予警告,單處或者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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