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一、判斷題
1.B【解析】《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第六條規定,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當對期貨交易各方高度負責,誠實守信,恪盡職守,珍惜、維護期貨業和從業人員的職業聲譽,保障期貨市場穩健運行。
2.B【解析】《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監控中心)負責客戶開戶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期貨公司為客戶申請、注銷各期貨交易所交易編碼,以及修改與交易編碼相關的客戶資料,應當統一通過監控中心辦理。
3.C【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期貨交易所辦理下列事項,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規則;(--)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復交易品種;(三)上市、修改或者終止合約;(四)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五)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六)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期貨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種,應當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
4.D【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司制期貨交易所總經理應當由董事擔任。
5.A【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期貨交易所可以實行全員結算制度或者會員分級結算制度。
6.A【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調整基礎結算擔保金標準的,應當在調整前報告中國證監會。
7.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一)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者有關聯關系的股東合計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二)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或者有關聯關系且合計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
8.C【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會員制期貨交易所會員理事不足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人數的2/3,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9.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設立期貨公司,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
10.C【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設立營業部,應當向擬設立營業部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申請日前3個月月末的風險監管報表。
二、多選題
1.ABC【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選項A、B、C屬于理事長行使的職權。選項D屬于總經理行使的職權。
2.ABCD【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會員制期貨交易所會員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會員大會,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二)在期貨交易所從事規定的交易、結算和交割等業務;(三)使用期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設施,獲得有關期貨交易的信息和服務;(四)按規定轉讓會員資格;(五)聯名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六)按照期貨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規則行使申訴權;(七)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剎。
3.ABCD【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要求下列機構或者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報送與期貨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相關的資料:(一)期貨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二)期貨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人;(三)為期貨公司提供相關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
4.ABCD【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在期貨交易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貨交易所可以宣布進入異常情況,采取緊急措施化解風險:(一)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或者計算機系統故障等不可歸責于期貨交易所的原因導致交易無法正常進行;(二)會員出現結算、交割危機,對市場正在產生或者即將產生重大影響;(三)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經采取相應措施后仍未化解風險;(四)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中規定的其他情形。
5.ABD【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九十二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對期貨交易、結算、交割資料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20年。
6.ABCD【解析】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除了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選項A、B、C、D所列申請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文本及執行情況報告;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計劃書;業務設施和技術系統運行情況報告;《高級管理人員情況表》《主要部門負責人情況表》和《從業人員情況表》;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1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等。
7.ACD【解析】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設立營業部,除應當具備選項A、C、D所列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申請日前3個月符合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標準;符合有關客戶資產保護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有關規定并有效執行;擬任負責人具備任職資格條件,業務崗位工作人員具備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以及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8.ABCD【解析】期貨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書面通知全體股東,并向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一)公司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立案鬩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二)擬更換董事長、總經理;(三)財務狀況惡化,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風險監管指標標準;(四)客戶發生重大透支、穿倉;(五)發生突發事件,對期貨公司和客戶利益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六)其他可能影響期貨公司持續經營的情形。
9.BC【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結算擔保金包括基礎結算擔保金和變動結算擔保金。
10.ABCD【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九十條規定,期貨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其限期整改:(一)占用期貨公司的資產,可能影響期貨公司持續經營; (二)直接任免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非法干預期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三)股東未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四)報送、提供或者出具的有關報告、材料或者信息等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
三、判斷題
1.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應近3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2.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不得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管理營業部,也不得將營業部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給他人經營管理。
3.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的交易指令記錄、交易結算記錄、錯單記錄、客戶投訴檔案以及其他業務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0年。
4.A【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對取得期貨公司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但未實際任職的人員實行資格年檢。
5.B【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取得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從事期貨業務的,應當事先通過其所在機構向協會申請從業資格。未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在機構中開展期貨業務活動。
四、綜合題
1.ABC【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參加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年滿18周歲;(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2.B【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通過從業資格考試的,取得中國期貨業協會頒發的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3.ABCD【解析】根據《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選項A、B、C、D都符合題干要求。
4.C【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期貨從業人員受到機構處分,或者從事的期貨業務行為涉嫌違法違規被調查處理的,機構應當在作出處分決定、知悉或者應當知悉該期貨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被調查處理事項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