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數量和單位條款。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準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也就是說,你在大連商品交易所買賣大豆期貨合約,起步就得10噸,用期貨市場的術語表達就是1手,這是最小的交易單位。在期貨市場,你不可以買5噸或賣出8噸大豆。
(2)質量和等級條款。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準化的質量等級,一般采用國家制定的商品質量等級標準。
(3)交割地點條款。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準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
(4)交割期條款。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剛開始商品期貨交易時,你最先注意到的是:每種商品有幾個不同的合約,每個合約標示著一定的月份,如1999年11月大豆合約與2000年5月大豆合約。
(5)最小變動價位條款。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噸。也就是說,當你買賣大豆期貨時,不可能出現2188.5元/噸這樣的價格。
(6)漲跌停板幅度條款。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3%。
(7)最后交易日條款。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準備進行實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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