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省乙市人民政府決定征用乙市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設,甲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批準乙市在該村征用土地的批復。其后,乙市規劃建設局授予丁公司拆遷許可證,決定拆除該村一組住戶的房屋。一組住戶不服,欲請求救濟。下列哪一種說法不正確?
A.住戶對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復不服,應當先申請復議再提起訴訟
B.住戶可以對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補償決定提起訴訟
C.住戶可以對乙市規劃建設局授予丁公司拆遷許可證的行為提起訴訟來源:考試大
D.住戶可以請求甲省人民政府撤銷乙市規劃建設局授予丁公司拆遷許可證的行為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銜接關系上,復議選擇是原則,復議前置是例外之一,而且復議前置必須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一款有關問題的批復》,對確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案件屬于復議前置的案件。甲省乙市人民政府的行為,屬于行政征用,不屬于行政確認,因此不存在復議前置的問題。選項A正確。來源:考試大
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補償決定、乙市規劃建設局授予丁公司拆遷許可證的行為都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住戶作為利害關系人當然可以起訴。選項BC正確。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69條第1款的規定,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而甲省人民政府也是乙市規劃建設局的上級機關,選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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