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某甲提起公訴。經法庭審理,法院認定,某甲的行為屬于刑法規定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并拒不退還”的侵占行為。對于本案,檢察院拒不撤回起訴時,法院的哪種處理方法是正確的?
A.裁定駁回起訴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B.裁定終止審理
C.逕行作出無罪判決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決來源:考試大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刑訴解釋》第176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分別作出裁判:(一)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起訴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與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三)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四)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以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五)案件事實部分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依法作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認定;(六)被告人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不負刑事責任;(八)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須追訴或者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九)被告人死亡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對于根據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認定的證據材料,能夠確認被告人無罪的,應當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由此,根據該條第(二)項的規定,法院有權以自己認定的罪名(也就是侵占罪)作出有罪判決。但是這里應該注意,侵占罪屬于刑法規定的告訴才處理的犯罪,而本案中當事人沒有告訴,所以法院又不能自己作出判決,因此D項是錯誤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四)項的規定,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本題因為已經經過法院審理,所以正確的選擇應該是終止審理,B項正確。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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