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解讀】
一、起訴與受理
起訴條件 | 1.原告適格 |
法院處理 | 1.符合起訴條件的,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
重復起訴 |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稱為重復起訴: |
二、撤訴與缺席判決
撤訴 | 1.申請撤訴的條件: |
缺席判決 | 1.適用對象:非必須到庭的被告、無獨三、反訴被告、申請撤訴未獲批準的原告 |
三、訴訟障礙
延期審理 | 1.文書:決定 |
訴訟中止 | 1.文書:裁定 |
訴訟終結 | 1.文書:裁定 |
四、判決、裁定、決定
民事判決 | 1.對象:實體性事項 |
民事裁定 | 1.對象:程序性事項為主 |
民事決定 | 1.對象:程序性事項 |
特別注意:
1.無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宣判一律公開進行。
2.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判決宣告后10日內發給書面判決書;定期宣判的,應當當庭發給書面判決書。
3.糾正錯誤文書,要區分錯誤內容屬于瑕疵性錯誤還是實質性錯誤。
【典型題解】
法院對于訴訟中有關情況的處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
A.楊某與趙某損害賠償一案,楊某在去往法院開庭的路上,突遇車禍,被送至醫院急救。法院遂決定中止訴訟
B.毛某與安某專利侵權糾紛一案,法庭審理過程中,發現需要重新進行鑒定,法院裁定延期審理
C.甲公司訴乙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審理過程中,甲公司與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訴訟終結
D.丙公司訴丁公司租賃糾紛一案,法院審理中,發現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案又尚未審結,遂裁定訴訟中止
參考解析:
選項A錯誤。根據《民訴》第140條,訴訟中止,應該是用“裁定”,而不是“決定”。
選項B錯誤。根據《民訴》第132條,B的確應該延期審理,但是法院應該用“決定”延期審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審理。
選項C錯誤、D正確。根據《民訴意見》第50條規定,企業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合并后的企業為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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