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指其他人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為;司法人員犯本罪從重處罰。
打擊報復證人罪 犯罪對象是已在(各類)訴訟作證的證人;通過加害證人近親屬方式報復證人的亦構成本罪。
擾亂法庭秩序罪 指聚眾哄鬧、沖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窩藏、包庇罪 注意與偽證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的區別;旅游、文化娛樂、出租汽車業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活動時,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情節嚴重的,定本罪。
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 明知而拒不向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情節嚴重的。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生效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節嚴重是指:1、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無償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2、擔保人或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轉讓已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3、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其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指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且情節嚴重;判決裁定生效前實施定本罪,生效后實施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破壞監管秩序罪 主體是正被關押的已決犯,需情節嚴重。
脫逃罪 主體是包括正被關押或押解的已決犯和被拘、捕的未決犯,但拘役除外。
劫奪被押解人員罪 行為對象是在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凡致押解人員死傷的均數罪并罰。
組織越獄罪 是有組織地集體越獄;主體包括被關押的已決犯和未決犯;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等刑罰執行場所及押解途中;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5年以上,其他(故意)參加者5年以下。
暴動越獄罪 是有組織或聚眾形式集體使用暴力越獄;主體包括被關押的已決犯和未決犯;與組織越獄罪區別在于存在共同的暴力行為;在暴動過程中致人死傷的只定本罪;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10年以上無期情節特別嚴重死刑,其他(故意)參加者3至10年。
聚眾持械劫獄罪 一般主體—獄外人;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10年以上無期情節特別嚴重死刑,其他參加者3至10年。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7年以下,有以下情形的7年以上無期: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2、多次組織或組織人數眾多的;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4、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5、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6、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對被組織人有殺、傷、奸、拐行為或殺、傷檢查人員行為的,數罪并罰。
騙取出境證件罪 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并具有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目的;有單位犯罪雙罰制。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5年以下,下列情形5-10年:1、多次運送或運送人數眾多的;2、所使用運輸工具不具備必要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后果的;3、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4、其他特別嚴重情節;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7年以上,對被運送人有殺、傷、奸、拐行為或殺、傷檢查人員行為的,數罪并罰。
偷越國(邊)境罪 需情節嚴重。
破壞界碑、界樁罪 主觀上是故意。
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 主觀上是故意。
故意損毀文物罪 犯罪對象是珍貴文物和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
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 需情節嚴重,上罪無此要件。
過失損毀文物罪 需造成嚴重后果。
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 指違法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贈送給外國人;有單位犯罪雙罰制。
倒賣文物罪 指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有單位犯罪雙罰制。
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 指國有博物館、圖書館等單位,違法將國家保護的文物藏品出售或私自贈送給非國有單位和個人的行為;是單位犯罪,雙罰制。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在盜掘過程中毀損文物古跡的定本罪;盜掘其他墓葬竊取財物數額較大的,定盜竊罪;盜掘即既遂;3到10年情節較輕的3年以下,下列情形10年以上無期死刑:1、盜掘全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2、集團的首要分子;3、多次的;4、盜掘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按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法定刑處罰。
搶奪、盜竊國有檔案罪 檔案屬于國家秘密的,與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是想象競合犯,按重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