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與人轉讓的技術不能是剽竊、冒充、仿造的,必須是自己合法擁有的,也就是說,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技術的合法擁有者,或者保證自己有權轉讓或者有權許可、使用、實施該項技術。讓與人在轉讓技術時,還應當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或者文件資料的完整、準確、有效,能夠達到合同預期的目標。受讓人使用讓與人轉讓或者許可的技術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權,應當由受讓人應訴;并承擔責任;如果被第三人指控的侵權成立,受讓人的經濟損失由讓與人負責賠償。 采集者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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