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2003-3-58) 一艘油輪在進入我國某海港時因受海浪影響而觸礁,部分原油泄漏,我國某救助公司立即對其進行了救助,將其安全拖帶到港口并防止了原油的進一步泄漏。關于此次海難救助,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救助報酬不得超過船舶和其他財產的獲救價值
B.獲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和船上所載原油的所有人應就救助報酬承擔連帶責任
C.救助費用可作為共同海損費用由利益各方分擔
D.有關救助報酬的請求權時效期間是2年,自救助作業終止之日起計算
【答案】ACD
【考點】海難救助的救助報酬與救助費用
【詳解】《海商法》第180條第2款規定:“救助報酬不得超:過船舶和其他財產的獲救價值。”第 183條規定: “救助報酬的金額,應當由獲救的船舶和其他財產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各項財產各自的獲救價值占全部獲救價值的比例承擔。”即各方之間不負連帶責任。共同海損的費用包括救助費用,船、貨陷入共同危險,不得不求助于他船而支出的救助費用可以列入共同海損費用,由利益各方分擔。《海商法》第262條規定:“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救助作業終止之日起計算。”
42. (2003-3-59) 張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同年5月,該企業與甲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根據合同,該企業應于同年8月支付給甲公司貨款15萬元,后該企業一直未支付該款項。2001年1月該企業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訴張某,要求張某償還上述15萬元債務。下列有關該案的表述哪些是錯誤的?
A.因該企業已經解散,甲公司的債權已經消滅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張某以其個人財產承擔15萬元的債務
C.甲公司請求張某償還債務已超過訴訟時效,其請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請求張某償還債務的期限應于2003年1月屆滿
【答案】ACD
【考點】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清償
【詳解】《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8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彼?,雖然該個人獨資企業已經解散,但張某對該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承擔償還責任,甲公司的請求也未超過訴訟時效。

44. (2003-3-61) 兩年前,陳某以其6歲的兒子陳丹為被保險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壽保險,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陳丹因病住院,由于醫院的醫療事故致使陳丹殘疾。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陳某既可以向醫院索賠也可以同時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B.保險公司應向陳某支付保險金,并且不得向醫院追償
C.陳某投保時無須陳丹的書面同意
D.如陳丹不幸死亡,則推定陳某為受益人
【答案】ABC
【考點】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和保險人的權利義務
【詳解】《保險法》第68條規定:“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 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保險法》第64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币虼?,如陳丹不幸死亡,不能推定陳某為受益人,應當將保險金作為陳丹的遺產,由保險公司向陳丹的繼承人給付保險金。
45. (2003-3-62) 甲與乙、丙成立一合伙企業,并被推舉為合伙事務執行人,乙、丙授權甲在3萬元以內的開支及30萬元內的業務可以自行決定。甲在任職期間內實施的下列行為哪些是法律禁止或無效的行為?
A.自行決定一次支付廣告費5萬元
B.未經乙、丙同意,與某公司簽訂50萬元的合同
C.未經乙、丙同意,將自有房屋以1萬元租給合伙企業
D.與其妻一道經營與合伙企業相同的業務
【答案】CD
【考點】合伙企業與第三人的關系以及合伙人的競業禁止
【詳解】《合伙企業法》第38條規定:“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甲決定一次性支付廣告費五萬元和決定某公司簽訂50萬元的合同的行為,雖然沒有事先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仍具有法律效力,合伙企業仍須承擔甲的行為后果。
《合伙企業法》第30條規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边@就是所謂的“競業禁止”,是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共同的利益。所以,選項D是法律禁止或者無效的行為。根據《合伙企業法》第31條第(一)項的規定,C項也不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