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000-3-88、在張某為某女兒投的意外傷害保險中,受益人如何產生?
A、因其女兒為無民行為能力人,故張某以其監護人的身份指定受益人
B、張某女兒雖無民事行為能力,但因為她是該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人
C、因其女兒無民事行為能力,故她可以委托張某指定受益人
D、張某作為投保人可反指定受益的,但必須征得其女兒被保險人的同意
【答案】A
【考點】受益人的指定
【詳解】根據《保險法》第6l條的規定,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張某的女兒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張某為法定監護人,由張某指定受益人。因此A項正確。
7. (2000-3-89、張某為其女兒投保的保險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張某支付了首期保險費后,因長期外出,第二期超過60天未支付當期保險費,這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A、合同效力中止 B、合同效力終止
C、保險人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D、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答案】AD
【考點】保險合同的效力中止
【詳解】根據《保險法》第58條的規定: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超過規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本題中,張某第二期超過60天未支付保險費,這可能引起合同效力中止和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兩種法律后果。因此選項AD正確。
8. (2000-3-90、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如果張某沒有繼續給其女兒的意外傷害保險事同按期繳納保險費,保險人不得用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險費?
A、協商
B、調解
C、訴訟
D、仲裁
【答案】C
【考點】投保人支付保險費的方式
【詳解】根據《保險法》第60條的規定: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保險費,不得用訴訟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因此C正確。

10. (2000-3-92、在本案中丁、戊是否可以用勞務出資?
A、可以
B、不可以
C、經其他股東同意后可以
D、經公司登記機關認可后可以
【答案】B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方式
【詳解】根據《公司法》第 27條的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公司琺關于股東出資的規定是強制性規定,不能因經其他股東同意和經公司登記機關認可而不適用該規定。因此,股東不能用勞務出資。只有合伙中的合伙人可以用勞務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