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2002-3-91.該公司已設定注冊資本為100萬美元,而丹尼以其專利技術出資,則其至少要補出價值多少的現金或實物?
A.30萬美元現金或等值的實物
B.25萬美元資金或等值的實物
C.無需補出任何現金或實物
D.80萬美元資金或等值的實物
【答案】A
【考點】以專利技術出資的問題
【詳解】2,005年公司法經過了修訂,原《公司法》第24條第2款規定:“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丹尼的50萬美元出資中包括專利技術出資,專利技術的出資金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1(D萬美元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說專利技術出資最多為20萬美元,那么50萬美元一20萬美元=30萬美元,所以丹尼至少要出30萬美元的現金或實物。因此考試當時選項A是正確的。新公司法第27條第3款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本題中,丹尼至少要出30萬美元的現金。
17. (2002-3-92.下列有關該公司的成立與責任性質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該公司需經我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批準才能成立
B.該公司因出資人均為外商,故不需經主管部門批準即可成立
C.該公司由出資人直接向公司登記主管部門申請登記即可成立
D.該公司因系個人投資設立,放出資人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答案】A
【考點】外資企業的設立
【詳解】《外資企業法》第6條規定:“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劉申請之日起90 天內決定其準者不批準。”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選項BC是錯誤 的。由于前面分析過該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不可能承擔無限責任,選項D是錯誤的
18. (2002-3-93.丹尼和泰爾的第一期投資額應當在下列哪一時間內繳清?
A.提出成立公司的申請之日
B.取得營業執照之日
C.取得營業執照前30日
D.營業執照簽發之月起90日
【答案】D
【考點】外資企業的出資期限
【詳解】《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30條第1款規定f“外國投資者繳付出資的期限應當在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瘌外資企監章程中載明。外國投資者可以分期繳付出資,但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期出資不得少于外國投資者認繳出資額的15%,并應當在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天內繳清。”因此,選項D是正確的。
甲股份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變更公司章程,在其營業范圍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項,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董事長劉某未經授權與乙紡織廠簽訂一項定購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簽發以某銀行為付款人、乙為收款人的匯票一張給乙,作為定金。乙因欠丙貨款,將該票據背書轉讓給丙,丙又背書轉讓給丁。票據到期后,丁涂銷了乙的背書。請回答以下89-92題。
19. (2003-3-89.對甲公司變更公司章程的行為,下列判斷中正確的是:
A.因其是董事會作出的決議,故不能發生變更效力
B.董事會可以對此作出決議,但其未向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而不發生變更效力
C.應由股東會作出決議,自決議生效時發生變更效力
D.應由董事會作出決議,并自辦理變更登記時發生變更效力
【答案】C
【考點】股東會與董事會的權力的分配
【詳解】《公司法》第104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對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修改,只能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董事會無權決定。
20. (2003-3-90.對甲公司與乙紡織廠之間的購貨合同,下列判斷中正確的是:
A.因甲公司尚未辦理營業范圍的變更登記手續,故無效
B.因董事長劉某未經授權,故無效
C.盡管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登記管理方面的規定,但購貨合同有效
D.購貨合同如獲得甲公司的追認即有效
【答案】C
【考點】超范圍經營的效力
【詳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0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甲公司雖然變更了經營范圍,沒有進行變更登記手續,但從事購銷活動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經營規定,也不涉及國家的限制經營、特許經營,所以該購貨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