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002-3-44) 下列哪些合同的轉讓是不合法的?
A.甲公司與韓國乙公司舉辦中外合資企業,合資合同經過審批機關批準后,甲公司未經乙方同意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丙公司
B.甲教授曾答應為乙校講課,但因講課當天臨時有急事,便讓自己的博士生代為授課
C.債權人李某因急需用錢便將債務人楊某欠自己的兩萬元債權以1萬5千元的價格轉讓給了柳某,李某將此事打電話通知了楊某
D.丁對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權,為替好友從銀行借款提供擔保,將該抵押權轉讓給了銀行
【答案】ABD
【考點】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詳解】《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需經原批準機關批準。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薄吨型夂腺Y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0條規定:“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根據上述規定,選項A中甲公司未經乙方同意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丙公司是不合法的。《合同法》第79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選項B中合同的履行具有人身性,具有不可代替性,因而不得轉讓,轉讓是不合法的。《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边x項C中債權人李某轉讓權利后,通知了債務人楊某,因而轉讓是合法的?!稉7ā返?0條規定:“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因此,選項D單獨轉讓抵押權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77. (2002-3-45) 甲請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過程中,B發現甲的掌上電腦遺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與D在搬運甲最珍貴的一盆蘭花時不慎將其折斷,為此甲與C、D二人爭吵起來,爭吵之時不知是誰又將甲陽臺上的另一盆鮮花碰下,砸傷路人E。B、C、D見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請問下面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甲可以要求A公司賠償名貴蘭花被折斷造成的損失
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擔沒有履行搬運任務的違約責任
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甲可以就丟失掌上電腦的損失要求A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ABC
【考點】法人侵權行為與共同危險問題
【詳解】《民法通則》第43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北绢}中,甲與A搬家公司是委托合同的雙方當事人,B、C、D三人是A公司的職員,三人在搬家過程中的行為是代表公司所為的行為,屬于公司的行為,因此在工作中造成的侵權屬于職務侵權,責任應由公司來承擔。在搬家過程中,B偷拿了甲的掌上電腦,不屬于職務行為。C與D在將甲最珍貴的一盆蘭花折斷,此侵權行為應由A公司來承擔賠償責任,當然A公司在賠償完后,可以追究其工作人員的責任。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后B、C、D未完成搬家任務就溜之大吉,這屬于A公司未完成委托事項,甲當然可以要求A公司承擔沒有履行搬運任務的違約責任,選項B是正確的。甲與C、D在爭吵中,不知誰將陽臺上的花盆碰下砸傷E,由于不知侵權人是誰,這屬于:共同危險行為。共同危險行為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為人,共同實施了侵害他人的危險行為,:造成了損害后果,但不能準確認定誰為加害人的情況。共同危險行為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選項C為正確答案。
78.(2002-3-52) 甲購買一輛汽車,在開回的路上,因剎車失靈而翻車受傷。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請求誰承擔何種責任?
A.請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B.請求廠家同時承擔違約和侵權責任
C.請求廠家承擔侵權責任
D.請求廠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請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答案】AC
【考點】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請求權競合
【詳解】《合同法》第111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薄逗贤ā返?55條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本題中,甲是向商家購買的該汽車,其與商家之間存在合同關系,因此其可以向商家請求承擔違約責任。選項A是正確的。因甲與廠家不存在合同關系,其無權請求廠家承擔違約責任,選項B是錯誤的。 《民法通則》第122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备鶕摋l的規定,汽車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害的,甲可以要求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承擔侵權責任。選項C是正確的。《合同法》第122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該條規定,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時,受損害方只可選擇一種請求權,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
79.(2002-3-53) 依據《專利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哪些情況不授予專利權?
A.甲發明了仿真偽鈔機
B.乙發明了對糖尿病特有的治療方法
C.丙發現了某植物新品種
D.丁發明了某植物新品種的生產方法
【答案】ABC
【考點】專利法中不授予專利權的情況
【詳解】《專利法》第5條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選項A甲發明的仿真偽鈔機是違反國家法律的,不授予專利權。第25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選項B屬于該條第三項,因此不授予專利權;選項C屬于該條第四項,因此不授予專利權;選項D屬于該條第2款的特殊規定,可以授予專利權。所以本題A、B、C為正確答案。
80.(2002-3-54) 下列哪些行為不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A.某電視臺為了報道油畫展覽的盛況,在電視新聞中播放了展覽的油畫
B.某教授在世紀論壇上的演講詞被電臺全文報道
C.法院為了查證將張某發表的文章復制了3篇
D.出版杜將蒙文發表的作品翻譯成漢文在國內出版發行
【答案】ABC
【考點】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詳解】《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根據該法條的規定,選項A屬于第三項,選項B屬于第五項,選項C屬于第七項,均為對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是正確答案,選項D是將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翻譯成漢文作品,其與第十一項是不同的,應注意區分?!吨鳈喾ā返?0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可見,出版社將蒙文發表的作品翻譯成漢文在國內出版發行是侵犯著作權人的翻譯權的,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注意,本題與2000年試卷三第79題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