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陳某為一家快遞公司的裝卸工,利用裝卸托運包裹的職務便利,先后多次竊取高檔化妝品、服裝等物品,共計價值3萬余元。對陳某行為的認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陳某構成職務侵占罪
B.職務侵占罪中的“本單位財物”不局限于本單位所有的財物
C.陳某構成盜竊罪
D.陳某不構成職務侵占罪
參考答案:BCD
參考解析: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本題考查職務侵占罪的認定。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但需要注意,“利用職務便利”,是指實質的利用,而非形式的利用,也即要求是利用職務上的主管、管理單位財物的便利,而不是僅僅利用因工作關系而熟悉作案環境、易于接近作案目標、容易進入作案場所。 該罪中的“職務”,是指具有一定管理性的職務,純粹的體力性勞務,不屬于這里的“職務”。 因此,裝卸工、快遞分揀員一類的職務不屬于本罪所要求的“職務”,因為他們只是經手一下財物,實施體力勞動,若是倉庫管理員、產品質檢員等職務則有不同。 所以,A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D選項正確。 職務侵占罪中的“本單位財物”,不僅包括本單位占有、管理和支配的本單位的所有的財物。還包括本單位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臨時占有、管理、使用、運輸、加工的他人的財物。 所以,B選項正確。
2、劉某為甲市副市長,在代表甲市到其他省、市進行招商引資的過程中,多次接受對方省、市贈送的禮品,價值60萬元,應當交公而沒有交公。關于劉某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職務侵占罪
B.貪污罪
C.受賄罪
D.侵占罪
參考答案:ACD
參考解析: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貪污罪與相關犯罪的區分,受賄罪與其他受賄犯罪的區分,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本題考查貪污罪的具體適用。 根據《刑法》第394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或者對外交往中接受禮物,依照國家規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數額較大的,依照貪污罪定罪處罰。”所以ACD 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
3、關于盜竊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可以認定為盜竊罪
B.多次盜竊公私財物、入戶盜竊、扒竊,只有達到相應數額限制,才可以構成盜竊罪
C.攜帶兇器盜竊,可以構成盜竊罪
D.盜竊的公私財物,應當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
參考答案:ACD
參考解析:盜竊罪的處罰,盜竊罪的行為方式,盜竊罪的概念,盜竊罪的行為對象。本題考查盜竊罪的具體運用。 《刑法》第264條前半段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根據刑法對盜竊罪行為方式的規定,可以得出構成盜竊罪的幾種情形:第一,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第二,多次盜竊,沒有數額要求;第三,入戶盜竊,沒有數額要求;第四,攜帶兇器盜竊,沒有數額要求;第五,扒竊的,沒有數額要求。AC項正確,B項錯誤。盜竊罪中的“財物”是指他人占有(控制)的財物,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電力、煤氣、天然氣等均屬于無形物,能夠成為盜竊罪的犯罪對象。D項正確。故ACD三項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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