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考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題!從備考到考試都離不開做題,考前刻意訓練自己的做題思路和做題時間,做好充分的準備,考場上才能得心應手。一起來完成今日的刷題打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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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憲法》和《監察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監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B、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不受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制約
C、監察機關在工作中需要協助的,有關機關和單位應當根據監察機關的要求依法予以協助
D、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監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但需要受立法機關監督。A項錯誤。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B項錯誤。監察機關在工作中需要協助的,有關機關和單位應當根據監察機關的要求依法予以協助。C項正確。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D項錯誤。
2、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多次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被抓獲。甲家族中有精神病史,但其本人精神一直正常。在等待判決期間,甲精神分裂,失去辨認和控制能力。甲犯罪時精神正常,犯罪后失去辨認和控制能力,應當負刑事責任
B、乙系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發作期間,用刀將一陌生人扎成重傷,清醒后精神恢復正常,急送病人到醫院搶救,因搶救無效,被害人死亡。乙應當負刑事責任
C、丙某日喝完一瓶高度白酒后,仍駕車行駛,不慎路途中撞死一行人,撞傷二行人。庭審過程中,丙認為自己醉酒后誤事,應當從輕判處刑罰。丙的想法是錯誤的
D、丁因受外傷而致啞,但是有正常聽力。29歲時因詐騙罪被逮捕,因為丁是殘疾人,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參考答案:A,C
參考解析:甲是在精神正常期間實施犯罪行為,完全具有辨認與控制能力,應當負刑事責任。至于其在等待判決期間失去辨認或者控制能力,按照《刑法》規定仍然應當負刑事責任。選項A正確。乙在實施犯罪行為時,處于精神病發作期,不具有辨認或者控制能力,不應當負刑事責任,B項錯誤。丙某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且無法定或酌定的從輕判處情節。故丙某想法錯誤。C項正確。丁不是《刑法》第19條規定中的“又聾又啞的人”,D項錯誤。
3、張某是某派出所所長,某日派出所抓獲慣偷嫌疑人阮某,并在其身上搜到手鐲10只、手表3只等財物。阮某親屬找到張某說情并送其8萬元。張某明知阮某系慣犯與累犯,仍為阮某違法辦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后阮某去向不明,致使該案一直未得到處理。關于張某的行為,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成立受賄罪
B、成立徇私枉法罪
C、應以受賄罪與徇私枉法罪數罪并罰
D、成立受賄罪與徇私枉法罪,從一重罪定罪處罰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張某收受阮某親屬8萬元,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當然成立受賄罪。A選項正確。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需要注意的是,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包括了故意違法變更強制措施,或者雖采取強制措施但實際上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脫離司法機關控制、逃避刑事追究。據此,張某成立徇私枉法罪。B選項正確。受賄以后徇私枉法的,理論上屬于數行為觸犯數罪名,且數罪名的保護法益不同,應數罪并罰。但《刑法》第399條明文規定,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后犯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及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據此,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4、甲向乙借款37萬元,出具一份37萬元的借據。不久甲償付了借款37萬元現金,但未向乙要回借據。后乙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甲償還借款37萬元及利息,法院判決乙勝訴。關于乙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構成虛假訴訟罪
B、不構成詐騙罪
C、構成詐騙罪與虛假訴訟罪,應從一重定罪處罰
D、應以詐騙罪和虛假訴訟罪數罪并罰
參考答案:A,C
參考解析:虛假訴訟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明知甲已經償還其借款37萬元,仍然將37萬元借據作為證據提起民事訴訟,屬于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了司法秩序并且嚴重侵害了甲的財產權利,成立虛假訴訟罪。A選項正確。通常發生的詐騙是兩者間的詐騙,及受騙者和受害者是同一人,但是,在例外的場合,受騙者和受害者并非同一人,受騙者有處分受害者財產的權限,行為人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使得受騙者基于認識錯誤處分受害者的財產,進而造成受害者的財產損失,這便是“三角詐騙”。而訴訟詐騙又是典型的“三角詐騙”形式:法官作為民事訴訟的受騙者有處分受害者財產的權限。乙明知甲已經償還37萬元借款,仍然捏造借款37萬元的事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導致法院判決其勝訴,成立詐騙罪。B選項錯誤。由于虛假訴訟罪規定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一章,而詐騙罪規定在“侵犯公民財產權利”一章,因此,兩罪之間是想象競合的關系。此外,我國《刑法》第307條之一第3款明確規定,有虛假訴訟行為的同時,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C選項正確。由于乙只有一個提起虛假訴訟的行為,同時處罰了虛假訴訟罪和詐騙罪,因而不應數罪并罰。D選項錯誤。
5、呂某從香港經羅湖口岸入境,被海關抽查發現其隨身攜帶的行李中有100枚未申報入境的紀念銀幣。經鑒定,呂某應繳納的稅款為10萬元,其當場補繳10萬元稅款并接受相應處罰。關于呂某行為的性質,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成立走私貴重金屬罪
B、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C、成立逃稅罪
D、不成立犯罪
參考答案:A,C,D
參考解析:走私貴重金屬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黃金、白銀或者其他貴重金屬的行為。成立走私貴重金屬罪,僅限于將貴重金屬從境內走私到境外的行為。而呂某屬于將貴重金屬從境外走私至境內,因此,不成立本罪。A選項錯誤。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或者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武器、彈藥、核材料、偽造的貨幣、文物、珍貴動物及其制品、貴重金屬、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以及淫穢物品以外的貨物、物品進出境,偷逃應繳稅額數額較大或者1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2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行為。呂某將白銀制品攜帶入境且未經納稅申報,同時達到了偷逃應繳稅額數額較大的標準,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B選項正確。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成立逃稅罪。但是,根據《刑法》第201條第4款的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接受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理和處罰便成為逃稅罪的法定處罰阻卻事由。題干明確提示呂某在海關當場補繳了應納稅款并且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罰,因而不成立逃稅罪。C選項錯誤。不成立逃稅罪,并不妨礙呂某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因此,D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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