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年)
68.甲國白鷺公司與乙國黑鷹公司簽訂了一項進口化工廢料到甲國的合同。該化工廢料是被《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列為附件中的危險廢物,現位于乙國境內。甲乙兩國都是公約的締約國。根據相關的國際法規則,下列判斷哪些是正確的?
A.乙國政府或黑鷹公司應將擬出口廢料事項通知甲國政府,并得到甲國政府的書面準許,才能出口
B.甲國政府必須證實黑鷹公司和白鷺公司對該廢料已作出無害環境的處置安排,包括詳盡的處置辦法和相關合同,才有準許進口
C.該種廢料如果進行越境轉移,必須有相關的保險或擔保
D.如果甲國退出了《巴塞爾公約》,這種廢料就不得再由乙國向甲國出口
答案及解析: ABCD 本題考查內容為國際環境保護法的知識點。《控制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公約》(《巴塞爾公約》)對于列舉在其附件中的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包括:(1)締約國禁止向另一締約國出口危險廢物,除非進口國沒有一般地禁止該廢物的進口,并且以書面形式對某一進口向出口國表示同意……(2)出口國有理由認為擬出口的廢物不會被以符合有關標準的對環境無害的方式在進口國或其他地方處理,則不得出口。(3)不得向非締約國出口或自非締約國進口危險廢物。據此,可知本題四個選項均得入選。
69.甲國船東的貨輪“歡樂號”(在乙國注冊)在丙國港口停泊期間,非丙國籍船員詹某和卡某在船艙內因口角引發斗毆。根據國際法相關規則和實踐,下列判斷哪些是正確的?
A.丙國通常根據詹某或卡某的請求,對該事件進行管轄
B.丙國通常根據該船船長的請求,對該事件進行管轄
C.丙國通常根據甲國駐丙國領事的請求,對該事件進行管轄
D.丙國通常根據乙國駐丙國領事的請求,對該事件進行管轄
答案及解析: BD 本題考點為國際民事訴訟中的管轄確定。根據國際法的相關規則和實踐,一國通常應他國船舶船長的請求或他國駐該國領事的請求,對停泊在該國港口的他國船舶上發生的侵權事件進行管轄。
70.根據我國的司法解釋,我國法院在依法應適用外國法律時,如果該外國的不同地區實施不同的法律,應如何確定準據法?
A.依據該國的區際沖突規則確定準據法
B.可以直接選擇適用該國任一地區的實體法
C.在無法根據該國的區際沖突規則確定時,依據最密切聯系原則確定準據法
D.依當事人的住所地確定準據法
答案及解析: AC 本題考點為區際法律沖突?!睹裢ㄒ庖姟?第192 條規定:“依法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如果該外國不同地區實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據該國法律關于調整國內法律沖突的規定,確定應適用的法律……該國法律未作規定的,直接適用與該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地區的法律。”根據本法條可直接選AC。
71.根據我國《海商法》關于船舶物權問題的規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船舶抵押權適用抵押地法律
B.船舶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行為地法律
D.船舶在光船租賃期間設立船舶抵押權的,適用原船舶登記國法律
答案及解析: BD 本題是直接法條題?!逗I谭ā?第270 條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船旗國法律。”第271 條規定:“船舶抵押權適用船旗國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賃以前或者光船租賃期間,設立船舶抵押權的,適用原船舶登記國的法律?!钡?72 條規定:“船舶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以上法條可知,本題應選BD。
72.某外國法院依照該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我國法院應該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協助?
A.依照國際慣例進行
B.依照我國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C.依照該外國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但該程序不得違反我國的公共秩序
D.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依照外國法院請求的特殊方式進行
答案及解析: BD 根據《民訴》 第263 條第1 款規定:“請求和提供司法協助,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途徑進行;沒有條約關系的,通過外交途徑進行。”第265 條:“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協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外國法院請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請求的特殊方式進行,但請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彼员绢}選BD。
73.中國山東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國某公司來電稱:“×××設備3560臺,每臺270美元CIF青島,7月甲國×××港裝船,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復到有效?!敝袊綎|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復電:“若單價為240美元CIF青島,可接受3560臺×××設備;如有爭議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奔讎居?003年6月18日回電稱仲裁條款可以接受,但價格不能減少。此時,該機器價格上漲,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復電:“接受你14日發盤,信用證已經由中國銀行福建分行開出?!钡讎疚从璐饛筒⒇浳镛D賣他人。關于該案,依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
A.甲國公司要約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國完成交貨的貿易術語
B.甲國公司將貨物轉賣他人的行為是違約行為
C.中國山東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復電屬于反要約
D.甲國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電是在要約有效期內發出,屬有效承諾
答案及解析:AC 根據《2 000 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可知CIF 條件下交貨地點為裝運港船上,因此A 項正確;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的規定,有效的承諾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 承諾須由受要約人作出,依公約第18 條的規定,承諾的作出可以聲明或行為表示,但絨默或不行為本身不等于承諾。 ② 承諾須在要約規定的有效期間內作出。理論上遲到的承諾或逾期的承諾,不是有效的承諾,而是新的要約,一般須經原要約人承諾后才能成立合同。 ③ 承諾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如果受要約人所表示的對要約的內容有變更即是反要約,或稱為還價,反要約是對要約的拒絕,不能發生承諾的效力,它必須經原要約人承諾后才能成立合同。由此可知C 項正確,而BD不正確。
74.依據我國200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規定,關于貨物的進出口管理,下列選項哪些是不正確的?
A.對自由進出口的貨物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B.全部自由進出口的貨物均應實行進出口自動許可
C.實行自動許可的進出口貨物,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有權決定是否許可
D.自動許可的進出口貨物未辦理自動許可手續的,海關不予放行
答案及解析:ABC 《對外貿易法》 第15 條規定:“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基于監測進出口情況的需要,可以對部分自由進出口的貨物實行進出口自動許可并公布其目錄。實行自動許可的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前提出自動許可申請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應當予以許可;未辦理自動許可手續的,海關不予放行。進出口屬于自由進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备鶕緱l可排除D 項,其他三項均符合要求。
75.依《海牙規則》規定,下列哪些貨損承運人可以免責?
A.船舶在開航前和開航時不具有適航性引起的貨損
B.船長和船員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貨損
C.未謹慎積載引起的貨損
D.包裝不當引起的貨損
答案及解析:BD 《海牙規則》 規定了承運人的兩項最低限度的義務,這兩項義務是強制性的,在提單中解除或降低承運人的這兩項義務的條款均屬無效。第一項是適航義務,公約第3 條規定:承運人在開航前與開航時必須謹慎處理,以便:(1) 使船舶具有適航性;(2)適當地配備船員、設備和船舶供應品;(3)使貨艙、冷藏艙和該船其他運載貨物的部位適宜并能安全地收受、運送和保管貨物……《海牙規則》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時間都必須處于適航狀態,僅要求在“開航前和開航時”謹慎處理“不僅包括承運人的”謹慎處理,還應包括其雇員或代理人的“謹慎處理。關于適航,《海牙規則》沒有明確的定義。第二項是管貨的義務,指承運人應適當和謹慎地裝載、操作、積載、運送、保管、照料和卻載所承運的貨物。承運人在上述七個階段均應做到適當和謹慎,”謹慎“就是要認真,”適當“則帶有技術性及業務水平?!狈e載“指承運人應適當地配載貨物。對由于積載不當造成的損失,承運人應負責?!边\送“指承運人應盡速、直接、安全地將貨物運至目的地,不得進行不合理的繞航。故本題選BD。
76.中國太宏公司與法國萊昂公司簽訂了出口1000噸水果的合同,價格術語為CFR里昂,規定貨物可以有6%的溢短裝,付款方式為銀行托收,付款交單(D/P)。賣方實際裝船995噸,船長簽發了清潔提單。貨到目的港后經法國萊昂公司驗收后發現水果總重短少8%,且水果的質量也與合同規定不符。法國公司拒絕付款提貨,并要求減價。后來水果全部腐爛。關于本案,依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
A.當法國萊昂公司拒絕付款贖單時,代收行應當主動提貨以減少損失
B.當法國萊昂公司拒付時,代收行應當主動制作拒絕證書,以便收款人追索
C.如損失是因代收行沒有執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無須向委托人承擔責任
D.本案采用的是跟單托收的付款方式
答案及解析: CD 跟單托收(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 ) ,指委托人開立附貨運單據的匯票,憑跟單匯票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跟單托收又可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lnst Payment ,簡稱D / P )指代收行在買方付清貨款后才將貨運單據交給買方的付款方式。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 即tance ,簡稱D / A )指在開立遠期匯票的情況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單匯票后,要求買方對匯票承兌,在買方承兌后即將貨運單據交付買方的托收方式。因此,D 項正確;由于托收屬于商業信用,而不是銀行信用,銀行對貨款能否支付不承擔任何責任,銀行在托收中的地位嚴格地限于代理人,為此,《托收統一規則》 規定了銀行不承擔責任的情況,主要包括:(1)銀行只須核實單據在表面上與托收指示書一致,此外沒有進一步檢驗單據的義務;代收行對承兌人簽名的真實性或簽名人是否有簽署承兌的權限概不負責。(2)與托收有關的銀行對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單據在寄送途中發生延誤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對電報、電傳、電子傳送系統在傳送中發生延誤、殘缺和其他錯誤,概不負責。(3)與托收有關的銀行對由于天災、暴動、騷亂、叛亂、戰爭或銀行本身無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或對由于罷工或停工致使銀行營業間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不負責……(4)除非事先征得銀行同意,貨物不應直接運交銀行或以銀行為收貨人,否則銀行無義務提取貨物。銀行對于跟單托收項下的貨物無義務采取任何措施。(5)在匯票被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時,若托收指示書上無特別指示,銀行沒有作出拒絕證書的義務。因此D 項正確,AB 項都不正確。
77.甲乙兩國均為《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和《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的公約》的締約國。A公司是甲國投資者在乙國依乙國法設立的一家外商獨資企業。乙國政府對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據前述兩公約,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資格事先向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申請投保征收或類似措施險
B.如甲國投資者、A公司和乙國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請求“解決投資爭端的國際中心”解決該爭端
C.甲國投資者本人不可以請求“解決投資爭端的國際中心”解決該爭端
D.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在向投保人賠付后,可以向甲國政府代位求償
答案及解析: AB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 于1985年10月11日締結于韓國漢城,1988年4月12 日生效,依此公約成立的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是世界銀行集團的第五個新增成員,直接承保成員國私人投資者在向發展中國家成員投資時可能遭遇的各種政治風險。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承保四種政治風險:貨幣匯兌險、征收和類似措施險、戰爭內亂險和政府違約險。對于前來投保的跨國投資者,多邊投資擔保機構要求必須是具備東道國以外的會員國國籍的自然人;或在東道國以外一會員國注冊并設有主要營業點的法人,或其多數股東為東道國以外一個或幾個會員國所有或其國民所有的法人。此外,只要東道國同意,且用于投資的資本來自東道國境外,則根據投資者和東道國的聯合申請,經多邊投資擔保機構董事會特別多數票通過,還可將合格投資者擴大到東道國的自然人、在東道國注冊的法人以及其多數資本為東道國國民所有的法人。據此,A 項正確;《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規定,多邊投資擔保機構一經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賠償,即代位取得投保人對東道國或其他債務人所擁有的有關承保投資的各種權利或索賠權。《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的公約》 于1965 年3 月18 日通過,1966 年10 月4 日生效,因在美國華盛頓通過,故也稱為華盛頓公約。《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公約》 的目的是成立一個“解決投資爭端的國際中心”,作為世界銀行的一個下屬獨立機構,為各締約國和其他國國民之間的投資爭端的解決提供調解或仲裁的便利。中心管轄的條件有三:(1)主體方面:受理的爭端限于一締約國政府(東道國)與另一締約國國民(外國投資者)的爭端;但是,在爭端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也受理東道國和受外國投資者控制的東道國法人之間的爭端;。(2)爭端性質方面:受理的爭端必須是直接因國際投資而引起的法律爭端;(3)主觀條件方面:需要爭端雙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轄的書面文件。而D 項僅說明在向投保人賠付后,可以向甲國政府代位求償,故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