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社工崗位的工作,目前社工的現狀類型是什么呢?目前殘障社工是一個什么角色呢?以及殘障社工應該如何定位呢?引起了我的探索。
一、在目前深圳社工工作崗位形式有以下幾種。
1、外派型。像一些教育社工、殘障社工、醫務社工,他們的工作崗位大部分是以用人單位崗位為一個點,從機構派出,在崗位工作。工作內容以配合用人單位而從事相關的專業工作。這種類型的社工,單位比較容易管理,有資源優勢,比較容易得到資源的支持。但是這種類型的社工專業性的發展容易受到單位的約束,專業的自由性比較小。
2、機構行政型。主要是以服務或者是從事行政性、管理性工作為主的社工。其工作崗位大部分在本機構內,不外派。優勢是從事的工作方向性比較明確,但是很少能獲得一線社工的實務操作知識,一般這種形式適合在一線工作了段時間后再來做行政,因為有一線社工的實務經驗,比較懂得如何去管理社工這個團隊,更好地做好或者起到社工行政的作用.
3、專項團隊服務項目型。從事專項服務項目的開拓,以及提供專業的團隊服務。如目前社聯的“陽光家庭”、深圳慈善公益網的“小組社工坊”、鹽田社工服務社的青少年服務團隊等。這種類型的社工,其中要工作得比較有針對性,更易于開展專業的工作,服務對象明確,專業工作的績效也更清楚。但是這種類型的資源獲得方面就比較少,工作的開展會有一定的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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