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十四:介入的分類
本考點的核心任務是掌握每種介入的關注對象。直接介入的關注對象是個人、家庭及其互動關系;間接介入的關注對象是與個人、家庭互動的社會系統:綜合介入是前兩者的綜合。
1.直接介入
直接介入是指以個人、家庭和群體為關注對象,針對他們所采取的行動,重點在于改變家庭或群體內的人際交往,或改變個人、家庭和小群體與其環境中的個人和社會系統的關系和互動方式。
2.間接介入
間接介入是指以個人、家庭、小組、組織和社區以至更大的社會系統為關注對象,由社會工作者代表服務對象采取行動,通過介入服務對象以外的其他系統間接幫助服務對象的行動。間接系統的介入通常也稱為改變環境的工作,或中觀和宏觀社會工作實務。
3.直接和間接綜合介入
在開展服務過程中,既有針對服務對象所采取的改變行動,也有針對服務對象周圍系統所開展的服務。也就是說,專業服務常常是直接介入和間接介入兩種形式綜合運用的。其介入焦點為:增強個人的適應能力,增加社會和物理環境對個人需要的回應。
考點十五:選擇介入行動的原則
本考點要求考生掌握選擇介入行動的6個基本原則,其中原則1~5都是我們比較熟悉的內容,而第6條原則是需要深入琢磨的。眾所周知,社會工作的助人工作很多時候是非營利的,其間的服務費用大多數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由政府來承擔。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社會工作的助人工作不需要考慮成本。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是花納稅人的錢,社會工作才更應該科學合理規劃,做好預算,在介入行動的選擇中要量力而行,既要考慮如何投入才能做到投入少、成效大;又要優先考慮投入時間和精力最少的行動,從而以最小的成本投入獲得最有效的改變結果。
(1)以人為本、服務對象自決。
(2)個別化。
(3)考慮服務對象的發展階段和他們的特點。
(4)與服務對象相互依賴。
(5)瞄準服務目標。
(6)考慮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