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態度與品德的養成
1)如何理解態度與品德,他們各自有什么樣的結構?
一、態度的實質與結構:
(一)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影響個人的行為選擇的內部準備狀態或反應的傾向性。理解:(1)態度是一種內部準備狀態,而不是實際反應本身(如某教師雖然對調皮的學生有排斥、回避的行為,便并不一定轉化為外在的行為);(2)態度不同于能力,雖然二者都是內部傾向。如愛護公物的行為不是由能力決定的,則是由態度決定的。(3)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不是天生的。
(二)態度的結構:認知成分、情感成分和行為成分。一般情況下,上述三種成分是一致的,但有時也可能不一致。
二、品德的實質和結構:
(一)品德是道德品質的簡稱,是社會道德在個人身上的體現,是個體依據一定的社會道德行為規范行動時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征和傾向。
(二)品德的心理結構包括道德認識(核心部分)、道德情感(直覺的、想象的、倫理的)、道德行為三個方面。
2)態度與品德的關系是怎樣的?
二者實質相同,結構也是一致的,都是由認知、情感和行為三個方面構成的(可加定義)。區別:(1)涉及的范圍不同:態度涉及的范圍較大,其中只有涉及道德規范的穩定的態度才能稱為品德。比如我們常說某學生學習態度不端正,但這并不等于他品德不良。(2)價值的內化程序不同。態度的內化水平由低到高:接受、反應、評價、組織、性格化。其中只有價值觀念經過組織且已成為個人性格的一部分時的穩定態度才能被稱為品德。
總之,二者有一定的區別,但又有著密切的聯系。二者屬于同質的問題,所以不作嚴格區分。
3)簡述品德與道德的關系
品德與道德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
1、道德的特征:(1)道德是人類所特有的社會現象,是一定社會為了調整人們之間的相互關系而產生的行為規范或準則的總和。(2)道德的社會共同性。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適應全社會各個成員都必須遵循的簡單的共同生活準則。二、同一社會中各個階級間所共有的道德準則或道德觀念習俗。(3)道德的階級性(4)道德屬于社會意識形態范疇。
2、品德的特征:(1)形成的后天性(2)內容的社會性(3)表現的行為性(4)結構的穩定性(5)抉擇的自覺性:表現在二個方面:第一、品德的形成必須以某種社會道德意識或道德觀念為基礎;第二、在復雜的道德情境中能憑借一定的判斷自覺自愿地、積極主動地、創造性地調節自己的行為。
3、品德和道德的聯系:(1)個體品德的內容來源于社會道德(2)個體品德的形成依賴于社會道德(3)道德和品德的直接根源不同,但它們的最終根源是相同的,它們都要受到社會發展規律的制約。
4)評述皮亞杰的道德發展階段理論。
皮亞杰通過觀察兒童的活動,用編造的對偶故事同兒童交談,考察兒童的道德發展問題,得出了三大研究成果,寫成《兒童的道德判斷》(1932年)一書。
1、皮亞杰三大研究成果的具體內容
(1)兒童的道德發展既非天賦,也不是社會規則的直接內化,而是受主體與客體相互作用的性質強度的影響。換言之,兒童的道德發展是人的自然天賦與相應的社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
(2)兒童的道德發展不僅取決于他對道德知識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取決于兒童的道德思維發展的程度。兒童的道德思維的發展是一個自主的理性思維發展過程。兒童是自己道德觀點的構造者。
(3)兒童的道德發展是一個有明顯階段特點和順序性的過程,與兒童邏輯思維的發展具有極大的相關性。皮亞杰認為,作為兒童道德發展基礎的思維結構有以下四個特點:第一、兒童的道德發展的每一階段都是一個統一的整體,而不是一些與孤立的行為片斷相對應的道德觀念的 總和。第二、在道德認知發展過程中,前一階段總是融合到后一階段,并為后一階段所取代。第三、每個兒童都為建立他自己的綜合體積極努力,而不只是去接受社會文化所規定的現成的模式。第四、道德認知發展的先在階段是后繼階段的必要的組成成分。各階段的連續順序是固定不變的,而且是普遍的。
2、皮亞杰的兒童道德發展階段論
皮亞杰認為,兒童的道德發展是一個由他律逐步向自律、由客觀責任感逐步向主觀責任感的轉化過程。根據公正觀念的發展水平,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道德階段(1-2歲):兒童處于感覺運動時期,行為多與生理本能的滿足有關,無任何規則意識,因而談不上任何道德觀念發展。
第二階段:他律道德階段(2-8歲)兒童主要表現為以服從成人為主要特征的他律道德,故又稱為服從的階段。又可分兩個階段:(1)自我中心階段(2-5歲):這一階段兒童處于前運算思維階段。其特點是單向、不可逆的自我中心主義,片面強調個人存在及個人的意見和要求。 (2)權威階段(5-8歲)思維正由前運算思維向具體運算思維過渡,以表象思維為主,但仍不具備可逆性和守恒性。因此,這一時期兒童的道德判斷是以他律的、絕對的規則及對權威的絕對服從和崇拜為特征。他們了解規則對行為的作用,但不了解其意義。他們常以表面的、實際的結果來判斷行為的好壞。認為服從成人就是最好的道德觀念,服從成人的意志就是公正。如果違背成人的法則,不管動機如何都應該受抵罪的懲罰,而且懲罰越厲害越公平。
第三階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階段(8-11、12歲):兒童思維已達到具有可逆性的具體運算,有了自律的萌芽,公正感不再是以“服從”為特征,而是以“平等”的觀念為主要特征,逐漸代替了前一階段服從成人權威的支配地位。意識到準則是一種保證共同利益、契約性的、自愿接受的行為準則,并表現出合作互惠的精神。開始以動機作為道德判斷的依據,認為公平的行為都是好的。關于懲罰,認為只有回報的懲罰才是合理的。
第四階段:公正道德階段(11、12歲以后):這時兒童的思維廣度、深度及靈活性都有了質的飛躍,此時才真正到了自律階段。這一階段的兒童開始出現了利他主義。他們基于公正感作出的判斷已經不再是平等基礎上的法定關系,而是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系。將規則同整個社會和人類利益聯系起來,形成具有人類關心和同情心的深層品質。
3、皮亞杰在兒童道德發展規律的研究方面的杰出貢獻
(1)在認知發展與道德發展的關系方面,肯定了認知發展是道德發展的必要條件,認為道德情感的激發有賴于道德認識,價值判斷有賴于事實判斷。(2)關于兒童的道德發展的規律問題及道德發展過程中的質和量的問題,皮亞杰提出兒童的道德發展是一個連續的整體過程,在這個連續的過程中,由于心理結構的變化而表現出明顯的階段性特征。(3)關于教育在兒童道德發展中的作用,皮亞杰認為認知發展是道德發展的一個必要條件,可以通過教育的手段加以促進。
4、皮亞杰的道德發展階段理論的局限性
(1)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以及同伴間相互關系的不斷發展,兒童道德判斷的基礎便從考慮后果轉為考慮意圖,在這個轉變過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是同伴的協作,而不是成人的教育或榜樣,從而否定了榜樣的作用,這是不對的。(2)皮亞杰雖然揭示了道德認識在兒童道德發展中的作用,也注意了情感和意志的發展在兒童道德發展中的作用,卻忽視了“行”的因素,也是錯誤的。(3)關于成人的強制或約束以及協作在兒童道德發展過程中的作用,皮亞杰絕對否定成人約束對兒童道德發展可能具有的積極作用,這是錯誤的。
5)評述柯爾伯格(美國)的道德認知發展階段理論。
1、與皮亞杰在理論上的分歧:(1)柯爾伯格認為,7-8歲以前的幼兒除了知道父母比自己更有力量外,就不知道什么叫尊重權威,幾乎完全沒有任何關于規則的概念。至于幼兒認為違犯規則要受罰,不過是反映一種趨樂避苦的實在主義的和快樂主義的愿望,遠不是什么對成人的觀點的高度尊重。(2)10-12歲兒童的道德品質,遠不是充分自律的和成熟的。認為皮亞杰在兒童的自律判斷中過多的加入了像平等主義和功利主義一類的道德屬性,認為這種做法不符合實際。
2、柯爾伯格改進實驗:(1)擴大研究范圍(2)改進研究方法:把皮亞杰的對偶故事法改進為兩難故事法。
3、柯爾伯格的道德發展階段論:他發現兒童的道德發展普遍經歷三個水平六個階段的發展順序。
(一)前習俗水平:道德價值不決定于人及準則,而是由外在的要求而定。第一階段:服從與懲罰的定向:以自我為中心,服從強權或權威,力避自己的苦惱。相信客觀的責任。第二階段:樸素的利已主義的定向:正確的行為能作為手段滿足自己并偶然滿足他人的需要。能意識到準則是與每個人的需要和希望有關系的。
(二)習俗水平:道德的價值在于做好事或盡義務,在于別人的期待和傳統秩序的保持。第三階段:使他人愉快和幫助他人的定向:遵從大多數人的定型意見,遵從慣常的角色行為,并能按人的意向進行判斷。第四階段:盡義務、重權威和維持現有秩序定向:尊重別人和社會的期望。
(三)后習俗水平:自覺的遵守公共規則,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被認為具有道德價值。第五階段:墨守成規和契約定向:為了求得一致,承認準則或期望的要求。通常總是避免背離別人的意志和福利。責任是以契約的形式加以規定的。第六階段:良心或原則的定向:不僅遵循既定的社會法則,而且遵循自己憑邏輯的連貫性和普遍性所選擇的原則。伴同互相信賴與尊重的道德心是起主導作用的動因。
4、柯爾伯格理論的價值與不足:系統地擴展了前人的研究,提出了體系完整的道德發展階段理論。不同意見:(1)公正取向的和關懷取向的倫理道德觀(2)關于“是—應當”悖論。
6)簡述中學生品德發展的基本特征
(一)倫理道德發展具有自律性,言行一致。1、形成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2、自我意識增強。3、道德行為習慣逐步鞏固。4、品德結構更為完善。
(二)品德發展由動蕩向成熟過渡:1、初中階段品德發展具有動蕩性(初二是關鍵期)。2、高中階段品德發展趨向成熟。總體來看,初中生的倫理道德已開始形成,但具有兩極分化的特點;高中生的倫理道德的發展具有成熟性,可以比較自覺地運用一定的道德觀念、原則、信念來調節自己的行為。
7)簡述品德學習的一般過程
態度與品德的形成過程經歷依從、認同和內化三個階段。
(1)依從:包括從眾和服從兩種。從眾是指人們對于某種行為要求的依據或必要性缺乏認識與體驗而跟隨他人行動的現象。服從是指在權威命令、社會輿論或群體氣氛的壓力下,放棄自己的意見而采取與大多數人一致的行為。依從階段行為具有盲目性、被動性、不穩定性。
(2)認同是在思想、情感、態度和行為上主動接受他人的影響,使自己的態度和行為與他人相接近。認同實質上是對榜樣的模仿,其出發點就是試圖與榜樣一致。
(3)內化指在思想觀點上與他人的思想觀點一致,將自己所認同的思想和自己原有的觀點、信念融為一體,構成一個完整的價值體系。在內化階段,個體的行為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并具有堅定性。此時,穩定的態度和品德即形成了。
8)試述影響態度與品德學習的一般條件。(基本條件)
(一)外部條件:1、家庭教養方式;2、社會風氣;3、同伴群體。
(二)內部條件:1、認知失調;2、態度定勢;3、道德認知
9)如何培養中學生良好的態度和品德?
一、有效的說服。不僅要以理服人,還要以情動人。
二、樹立良好的榜樣。班杜拉的大量實驗表明,榜樣在觀察學習過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利用群體約定:經集體成員共同討論決定的規則、協定,對其成員有一定的約束力,易使成員承擔執行的責任。
四、價值辨析:討論交談等。一種觀念要成為個人的道德價值觀念,必須經歷三個階段七個子過程:選擇(1、自由選擇;2、從多種可選范圍內選擇;3、充分考慮各種選擇的后果之后再進行選擇)、贊賞(1、喜愛自己的選擇并感到滿意。2、愿意公開承認自己的選擇)、行動(1、按自己的選擇行事;2、做為一種生活方式加以重復)。整個過程實際上是一個“賦值過程”
五、給予恰當的獎勵與懲罰。獎勵有物質的,也有精神的;有內部的,也有外部的。獎勵:首先,要選擇、確定可以得到獎勵的道德行為,其次,應選擇、給予恰當的獎勵物;再次,應強調內部獎勵。懲罰:當不良行為出現時,兩種方式:一是給予某種厭惡刺激,如批評、處分、輿論譴責等;二是取消個體喜愛的刺激或剝奪某種特權等,如不許參加某種娛樂性活動。應嚴格避免體罰或變相體罰。懲罰不是最終目的,給予懲罰時,還要給學生指明改正的方向。
另外,角色扮演、小組道德討論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