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權益資金的籌集
一、吸收直接投資
(一)吸收直接投資的含義與種類
吸收直接投資是指企業按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利潤”的原則直接吸收國家、法人、個人投入資金的一種籌資方式。
吸收直接投資的種類包括:吸收國家投資、吸收法人投資和吸收個人投資。
(二)吸收直接投資中的出資方式
吸收直接投資中的出資方式主要包括:以現金出資、以實物出資、以工業產權出資和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等。
(三)吸收直接投資的優缺點
優點:有利于增強企業信譽;有利于盡快形成生產能力;有利于降低財務風險。缺點:資金成本較高;容易分散企業控制權。
二、發行普通股
(一)股票的含義、特征與分類
1.股票的含義與特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并據以獲得股利的一種可轉讓的書面憑證,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現形式。股票作為一種籌資工具,具有法定性、收益性、風險性、參與性、無限期性、可轉讓性和價格波動性等特點。
2.股票的分類
按股東權利和義務分:普通股、優先股
按票面是否記名分: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
按票面有無金額分:有面值股票、無面值股票
按發行對象和上市地區分: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按股票發行時間的先后分:始發股、新發股
(二)股票的價值、價格與價值指數
1.股票價值
股票的價值有票面價值、賬面價值、清算價值和市場價值。
2.股票價格
股票價格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股票價格就是股票交易價格。廣義的股票價格則包括股票的發行價格和交易價格兩種形式。股票交易價格具有事先的不確定性和市場性特點。
3.股價指數
股價指數是指金融機構通過對股票市場上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進行平均計算和報考對比后得出的數值。股價指數的計算方法有簡單算術平均法、綜合平均法、幾何平均法和加權綜合法等。
(三)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包括:
(1)公司管理權,包括投票權、查賬權和阻止越權經營的權利;
(2)分享盈余權;
(3)出讓股份權;
(4)優先認股權;
(5)剩余財產要求權。
(四)股票發行
1.股票發行條件
股票發行分為新設發行、改組發行、增資發行和定向募集發行四種形式,股份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證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的發行條件。
2.股票發行程序
股票發行的基本程序如下:作出新股發行決議;做好新股發行準備;提出發行股票申請;提交有關機構審核;簽署股票承銷協議;公布招股說明書;按規定程序招股;認股人繳納股款;向認股人交割股票等。
3.股票發行價格
等價(以股票面值作為發行價格)
時價(以現行市場價格作為增發新股的發行價格)
中間價(以股票市場價格與面額的中間值作為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