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1)利潤總額=(1500+500)-(300+750+320+108+300)=222(萬元)
公益性捐贈限額=222×12%=26.64(萬元)
(2)國債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稅,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
國債轉讓收益100萬元、股票轉讓凈收益100萬元應繳納所得稅,無需進行稅務調整。
違法經營的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
實際發生公益性捐贈30萬元,稅前扣除限額為26.64萬元,所以調增30-26.64=3.36(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222—100+10+3.36=135.36(萬元)
2013年應納企業所得稅=135.36× 25%=33.84(萬元)
【思路點撥】本題主要考核了企業所得稅的計算。需要注意的是,公益性捐贈允許稅前扣除的限額是利潤總額的12%。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違法經營的罰款不得稅前扣除。
2.【答案】
(1)直接捐贈支出60萬元,不能扣除。營業外支出可扣除金額=800-60=740(萬元);
(2)工會經費限額=800×2%=16(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7.5—16=1.5(萬元);
(3)職工福利費限額=800 × 14%=112(萬元),實際發生90萬元,可以據實扣除;
(4)職工教育經費限額=800× 2.5%=2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5-20=25(萬元);
(5)工資及三項經費納稅調增=1000—800+1.5+25=226.5(萬元);
(6)應納稅所得額=9000—3500—200—1000—200—1200—740+226.5=2386.5(萬元);
該企業2013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386.5×25%=596.625(萬元)。.
【思路點撥】本題主要考核了企業所得稅扣除項目及標準的相關規定。易混淆的主要有兩點:第-,直接捐贈和公益性捐贈在企業所得稅處理上的區別,其中直接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而公益性捐贈在不超過利潤總額12%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第二,應注意區分不同扣除項目的計算標準,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類似于這些具體扣除標準經過復習鞏固后要熟記于心。
3.【答案】
(1)資本化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可扣除的財務費用=50-10=40(萬元)
(2)營業收入=700(萬元)
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700 × 5‰=3.5(萬元)<25×60%=15(萬元),稅前可以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是3.5萬元。準予扣除的管理費用=90—25+3.5=68.5(萬元)。
(3)會計利潤=(700+10+46.8)(收入)-23.1(稅金)-320(成本)-(50-10)(財務費用)-90(管理費用)-40(銷售費用)-(30+10)(營業外支出)=203.7(萬元)
捐贈限額=203.7×12%=24.44(萬元),實際捐贈為30萬元,按照限額扣除;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不可以稅前扣除。
可扣除的營業外支出=24.44(萬元)
(4)應納稅所得額=(700+10+46.8)(收入總額)-(10+46.8)(免稅收入)-23.1(稅金)-320(成本)-40(財務費用)-68.5(管理費用)-40(銷售費用)-24.44(捐贈)=183.96(萬元)
2013年該企業應納所得稅額=183.96 × 25%=45.9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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