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設立
?。ㄒ唬┰O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條件
設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作企業),應當符合國家的發展政策和產業政策,遵守國家關于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
國家鼓勵舉辦的合作企業是:(1)產品出口的生產型合作企業。(2)技術先進的生產型合作企業。
?。ǘ┰O立合作企業的法律程序
1.由中國合作者向審查批準機關報送有關文件。
2.審查批準機關審批。
3.辦理工商登記。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二、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合作條件
(一)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
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為設立合作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合作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合作企業的投資總額為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生產經營規模需要投入的資金總和。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參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ǘ┖献髌髽I的投資和合作條件
1.合作各方的出資方式。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方式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并對該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2.合作各方的出資比例。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國合作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25%.
3.合作各方的出資期限。合作各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期限。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4.合作各方的出資轉讓。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三、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
?。ㄒ唬┖献髌髽I的組織形式
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合作各方的關系是一種合伙關系。
(二)合作企業的組織機構
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一般設立董事會;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一般設立聯合管理委員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是合作企業的權力機構,按照合作企業章程的規定,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
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不得少于3人,其名額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參照各自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協商確定。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成員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換。中外合作者一方擔任董事長、主任的,副董事長、副主任由他方擔任。董事長或者主任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委員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1)合作企業章程的修改;(2)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3)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4)合作企業的解散;(5)合作企業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6)合作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合作企業設總經理1人,負責合作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
合作企業成立后,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可以委托合作一方進行經營管理,另一方不參加管理;也可以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經營管理。
四、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
?。ㄒ唬┖献髌髽I的收益分配
合作企業的中外合作者可以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采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ǘ┖献髌髽I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限屆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國合作者所有的,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可以申請先行回收其投資。
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應符合下列條件:(1)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國合作者所有。(2)對于稅前回收投資的,必須向財政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由財政稅務機關依法審查批準。(3)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4)外國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應當具體說明先行回收投資的總額、期限和方式,經財政稅務機關審查同意后,報審查批準機關審批。(5)外國合作者應當在合作企業的虧損彌補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資。
五、合作企業的合作期限、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企業的合作期限
合作企業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協商,在合作企業合同中訂明。
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距合作期限屆滿的180日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審查批準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經批準,合作企業可以延長合作期限。
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的,并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外國合作者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向審查批準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二)合作企業的解散
合作企業出現解散事由時,應當依法予以解散。
(三)合作企業的清算
合作企業期滿或者提前終止時,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對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確定合作企業財產的歸屬。
第四節 外資企業法律制度
一、外資企業的設立
(一)設立外資企業的條件
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能夠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
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1)有損中國主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2)危及中國國家安全的;(3)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4)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5)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
(二)設立外資企業的法律程序
1.提出申請。外國投資者應先向擬設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交報告,收到報告的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后,由外國投資者通過外資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2.審批機關審批。
3.辦理工商登記。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企業成立日期。
二、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與外國投資者的出資
(一)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
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為外國投資者認繳的全部出資額。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參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外資企業在經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但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注冊資本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二)外國投資者的出資
1.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方式。外國投資者可以用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出資,也可以用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作價出資。經審批機關批準,外國投資者也可以用其從中國境內興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出資。
外國投資者以機器設備作價出資的,該機器設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外資企業生產所必需的;(2)作價不得高于同類機器設備當時的國際市場正常價格。
外國投資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時,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外國投資者自己所有的;(2)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應當與國際上通常的作價原則相一致,其作價金額不得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0%.
2.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期限。外國投資者繳付出資的期限應當在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和外資企業章程中載明。外國投資者可以分期繳付出資,但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期出資不得少于外國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的15% ,并應當在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日內繳清。
外國投資者未依法繳付各期出資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自動失效。
三、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和財務會計管理
?。ㄒ唬┩赓Y企業的組織形式
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ǘ┩赓Y企業的組織機構
外資企業的組織機構可以由外國投資者自行設置。
外資企業應根據其組織形式設立董事會并推選出董事長。董事長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三)外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
外資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制定適合本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報當地財政、稅務機關備案。
外資企業以前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外資企業以前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并分配。
外資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清算會計報表,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財政、稅務機關,并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四、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終止和清算
?。ㄒ唬┩赓Y企業的經營期限
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由外國投資者在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書中擬訂,經審批機關批準。
外資企業經營期限屆滿需要延長經營期限的,應當在距經營期滿180日前向審批機關報送延長經營期限的申請書,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經批準,外資企業可以延長經營期限。
?。ǘ┩赓Y企業的終止
外資企業出現解散事由時,應當依法予以終止。
?。ㄈ┩赓Y企業的清算
外資企業宣告終止時,應當進行清算。外資企業的清算應由外資企業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審批機關審核后進行清算。
外資企業清算結束,其資產凈額或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部分視同利潤,應當依照中國稅法繳納所得稅。同時,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本章大綱與07年相比的變化在于:“合營企業投資者分期出資的總期限的規定”已經在今年的大綱中刪除。學習中請重點注意: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合營企業合營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