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附條件包括:行為、事件。
1、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在符合條件時生效,所附條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為。
2、附期限的法律行為,所附期限可以是確定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確定的期限。
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附條件 |
對所附條件有要求:(1)是將來發生的事實,已發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2)是不確定的事實;(3)是當事人任意選擇的事實,而非法定的事實;(4)是合法的事實;(5)所限制的是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消滅。 |
附期限 |
所附期限是必然到來的事實。 |
注意:(1)區別附條件和附期限的要點是看所附內容是否一定會發生,所附內容一定會發生的屬于附期限。(2)當事人惡意促使條件成就的,應當認定條件沒有成就,當事人惡意阻止條件成就的,應當認定條件已經成就。
【例題】某公司老板與其職員約定:若該職員在本公司工作滿5年,則加薪25%,該行為屬于( )。
A.附生效條件的法律行為
B.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
C.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為
D.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為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附條件的法律行為。雖然5年是時間,但本題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為。因為附期限的法律行為的期限是必然到來的事實,這與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不同。該職員是否能在該公司工作滿5年,是不確定的,不屬于必然到來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