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從量定額的銷售數量
1、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4、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三)復合計稅的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例題】某煙草公司11月銷售自產卷煙3000箱,取得不含增值稅的價款2000萬元(適用稅率45%,適用稅額為每箱150元),銷售自產雪茄煙200箱,取得不含增值稅的價款300萬元(適用稅率25%)。該公司當月應納消費稅為( )。
A、945萬元
B、975萬元
C、1020萬元
D、1023萬元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銷售自產卷煙和雪茄煙應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銷售自產卷煙應納消費稅=3000×0.015+2000×45%=45+900=945(萬元);銷售自產雪茄煙應納消費稅=300×25%=75(萬元);合計應納消費稅=945+75=10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