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增強分析推理能力
從整體卷面看,雖然2010年《經濟法》教材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但2010年試題的題型和題量均與2009年相同。單項選擇題為25道、多項選擇題為20道、判斷題為10道、簡答題為3道、綜合題為1道。主客觀題的分數比例大約為3:7,從分數比例來看,考生一定要非常重視客觀題,客觀題的準確率決定了考生是否能夠通過考試。
下面筆者分別按照各類題型分析2010年《經濟法》試題的難易度和考核要求。分析的目的主要是把握2011年的復習方向,這一點非常重要,尤其對準備參加明年考試的考生。
單項選擇題單選題的整體難度不是很高,大部分的題目都是考查考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但題目敘述的復雜程度比較高,這需要考生能對法律、法規有準確和完整的理解。
比如單選題第6題,就是考查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相關規定。按照法律要求,對于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情況有一系列的限制要求。這一點上需要考生在復習時有一定的分析和歸納能力,能夠在平時學習中將類似內容歸納總結,重點記憶。
單選題第11題,主要測試考生對法律、法規的全面掌握程度。如果考生在日常學習中沒有注意到“保管合同”的內容,那么這道題是很難選對的。這也提示考生,在今后的復習中,要做到全面把握教材。對法律、法規中的關鍵詞語要特別留心,最好動腦筋思考一下,考試是否有可能在此處出題,讓自己在平時做題時就有充分的防守準備。另外,要注意一些平時復習不太重視的內容,如果在練習中遇到,一定要細心對待,以免在考試時真的遇到。
單選題第12題,這個案例敘述稍微有些繞,但其考查的物權清償順序的知識點并不難。這種初看唬人、細看不難的題目其實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整套試卷的風格,也就是需要考生有扎實的基礎知識并在考場上保持冷靜的頭腦,以便對題目進行清晰地分析,得出正確答案。
從整套試卷單選題的命題思路和趨勢來看,準備參加2011年考試的考生在學習中一定要全面復習。做到這一點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看教材,教材內容是考試的根本和基礎。
多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的難度主要集中在“企業所得稅”這一章,其他章節的題目與2009年相比并沒有什么難度。對于以“下列關于XXX內容的說法中,正確(或錯誤)的有”這種方式來測試的題目一如既往地增多,可以預測到,這類出題形式將繼續保持為中級《經濟法》考試題的出題風格。遇到這種題目,需要考生對題目所涉及的知識點有一個總體性的把握,而且能夠綜合運用。像多項選擇題第29題,是關于買賣合同標的物的質量與檢驗的規定,此處更側重考生對這個原理的全面把握,而且做這種形式的題目還要特別注意題目問的是“符合規定”還是“不符合規定”。
多選題中關于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章節的題目讓人感覺稍微“偏”了一些,如第33題,考的是企業所得稅清算的問題,如果沒有很強理解的話很難選擇正確。
這也預示考生,今后在學習《經濟法》時一定要注意,單純的記重點肯定是不夠的。因為在多項選擇題的選項中,總會有一個選項并不是大家所復習的“重點”,它如果與重點的內容聯系在一起考查,將是非常難以選擇的。
判斷題判斷題有一些題目直接引用的是教材上的原話,本身不難,但由于采取倒扣分規則,讓考生做起來膽顫心驚。尤其是在考場上,對于某些題目能夠堅定打勾并把答題卡涂黑確實需要很大的勇氣,像判斷題47、49、50、52題均屬于這種形式。另外,判斷題還出現了幾道考點較“偏”的題目。
例如第55題,如果考生僅僅對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稅收優惠有印象,而忽略了對于“企業承包經營、承包建設和內部自建自用”不適用該優惠內容,便很難將此題選對。
從此題可以看出,如果題目中故意將一種情況的特殊情形作為條件闡明的,大家一定要格外小心,也許陷阱就在于此。
做判斷題,雖然有倒扣分的規則,但也要對自己有信心,千萬不能心里一嘀咕就放棄。像判斷題第53題,考查仲裁條款的獨立性問題,雖然題目案例寫的非常長,但其考點非常簡單,甚至只用一句話就能概括。因此大家做題時不要被這類題目的樣式所嚇倒,一定靜下心來分析,要學會從“戰略上藐視敵人、戰術上重視敵人”的思想。
簡答題對于簡答題,大部分考生感覺還是比較簡單的,因為沒有考過于出格的題目。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0年中級《經濟法》考試題型公布前,大家對于今年新增的稅法部分的考核方式有種種猜測,但題型公布后,發現沒有計算分析題,因此猜測稅法部分可能以問答的方式進行考查。試卷簡答題第三題的情況證實了這種猜測,該題目沒有考查具體的計算,而是讓考生分析企業繳納增值稅申報時的問題。至于2011年是否會加入計算分析題,大家還要拭目以待。
綜合題今年綜合題的考點為《公司法》、《擔保法》、《合同法》、《證券法》的結合。該題目的出題風格一改往年分步提問的方式,而以“分析指出上述所有事項有哪些違法之處”一問來作為問題,從提問方式上看,無疑增加了回答和閱卷的難度。該題目也保持了試卷整體的“紙老虎”風格,一個簡單的股東大會表決問題案例卻敘述得非常復雜,條件眾多容易讓人陷入歧途,不過只要認真靜下心來分析過題目的考點并不難,知識點都是學習時經常遇到的。對于《擔保法》部分的考查上,有一個地方稍微要留意,就是關于企業設備抵押登記的問題上。本題要求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來解答而不是《物權法》,此處不太清楚出題人的思路,而且問題中所說的根據《合同法》回答問題,但題目也不涉及《合同法》的考點,需要考生頗費周折。
綜合各個題型的分析可以看出,中級《經濟法》學習中要求大家首先要全面研讀教材,千萬不能投機取巧,一定要腳踏實地的把每個知識點掌握好。另外,職稱考試越來越注重在最短的時間內從題目提示的線索中找到相應的考點。因此,單純的記憶是行不通的,一定要在復習中注意對法理法規的理解,通過做題來增強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打通瓶頸,突破自我,順利通過《經濟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