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范圍
交通運輸業 |
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
部分現代服務業 |
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商標著作權轉讓、知識產權、廣告和會議展覽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包括融資租賃和有經營性租賃)、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建議閱讀教材中的具體項目) |
(二)特殊規定
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
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
非營業活動 |
非營業活動中提供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不屬于提供應稅服務。 |
不屬于在境內提供 |
(1)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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