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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級經濟法真題考點: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一、納稅地點
1、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另有規定的除外。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二、納稅方式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應當統一核算應納稅所得額。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之間不得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納稅年度
1、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1個納稅年度。
3、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1個納稅年度。
四、納稅申報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注意:無論是虧損還是盈利,都應該報送。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BC )。
A企業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B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C按月或按季預繳的,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7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D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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