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2 在途物資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采用實際成本(或進價)進行材料、商品等
物資的日常核算、貨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二、本科目可按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進行明細核算。三、在途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一)企業(yè)購入材料、商品,按應計入材料、商品采購成本的金
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jù)”等科目。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二)所購材料、商品到達驗收入庫,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 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庫存商品采用售價核算的,按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按進價,貸記本科目,進價與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資的采購成本。
1403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收到來料加工裝配業(yè)務的原料、零件等,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guī)
格等進行明細核算。三、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一)企業(yè)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二)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三)生產經營領用材料,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
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材料結轉成本,借記“其他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發(fā)出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
科目。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fā)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將發(fā)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1404 材料成本差異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企業(yè)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二、本科目可以分別“原材料”、“周轉材料”等,按照類別或品種
進行明細核算。
三、材料成本差異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入庫材料發(fā)生的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本科目,貸記“材料采購”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應當盡可能接近實際成本。除特殊情況外,計劃成本在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
(二)結轉發(fā)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按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委托加工物資”、“其他業(yè)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發(fā) 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期(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發(fā)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除委托外部加工發(fā)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異率計算外,應 使用當期的實際差異率;期初成本差異率與本期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 式如下:
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發(fā)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fā)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庫存材料等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庫存材料等的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