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能力
(一)生產能力概念
廣義生產能力:指技術能力(人、生產設備、面積的能力)和管理能力(管理經驗、管理水平和科學態度)的綜合。
狹義生產能力:指技術能力中生產設備、面積的數量、狀況等。即企業在一定的生產組織技術條件下,在一定時期內,全部生產性固定資產(指計劃期內用于生產的全部機器設備的數量,廠房和其他生產用建筑面積,不包括已報廢的、不配套的、封存待調的設備和企業備用的設備,也不包括一切非生產用的房屋面積和場地)所能生產某種產品的最大數量或所能加工處理某種原材料的最大數量。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1.企業生產能力是按照直接參加生產的固定資產來計算的;
2.生產能力必須和一定的技術組織條件相聯系,單機能力影響環節能力,環節能力影響綜合生產能力。
3.生產能力反映的是一年內的實物量,因而必須以實物量作為計量單位:單一品種的企業可用具體產品作為計量單位;多品種成批生產企業可用代表產品或假定產品作為計量單位;多品種單件小批生產企業可用某個重要技術參數作為計量單位(注意書中三種不同的舉例P103)
例:多品種成批生產企業采用( )作為生產能力的計量單位。
A.具體產品 B假定產品 C重要技術參數 D功率
或:大型發電廠用( )作為生產能力計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