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及其股權轉讓
本節考點:
1.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名冊
3.股東權利和股東義務
4.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
5.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條件
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收購請求權
本節內容: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1)股東資格和人數:除國有獨資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為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要求:
①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出資形式: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③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例題1:單選】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A.2個以上,30個以下
B.1個以上,30個以下
C.2個以上,50個以下
D.50個以下
【答案】D
【例題2:2011年單選】關于公司股東的說法,正確的是()。
A.只有自然人可以成為股東
B.外國自然人不能成為我國公司的股東
C.股東的個人財產與公司的財產相分離
D.股東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答案】C
【解析】本題內容有些超綱。但也可以根據理解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