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查應試人員是否理解國家促進就業、公平就業與就業援助、失業管理與職業培訓、職業中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用人單位招用人員等方面的有關法律規定。
考試內容
(一) 促進就業
促進就業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促進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對特殊就業群體的平等就業措施;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規定;就業準人制度。
(二)就業服務與失業管理
公共就業服務、職業中介服務、就業援助;失業預警制度;失業登記制度。
(三)就業培訓與職業培訓
就業培訓;職業培訓。
(四)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概念;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基本內容; 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標準。
(五)招用人員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就業登記;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管理規定;臺、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的規定;再就業的基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