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格的概念
1.概念:心理學所說的人格是指個體所具有的與他人相區別的獨特而穩定的行為風格(2008年單選),它是一個人在與社會相互作用過程中所形成的一個相對穩定的動力系統。
2. 在組織行為學中,人格是理解員工的思想、情感、行為方式以及對組織和工作的態度的重要因素。
二、人格的影響因素※
(一)遺傳
1.個體的人格是由其基因決定的
2. .遺傳奠定了人格賴以生成的物質基礎
3. 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受遺傳的影響,但人格在短期內是穩固的。(2005年單選)
(二)環境
1. 許多環境因素對人格起著塑造作用。(2005年單選)
2. 環境因素包括:教養方式、教育背景、生活環境、社會經濟基礎、人際關系以及個人體驗等。(2007年單選)
(三)情境
1. 人格是相對穩定的。
2. 理解:它不是以刻板不變的方式保持唯一的形態,而是指在不同情境中隨條件改變而采取不同的態度與行為反應方式,從而維系人格的本質特征。
三、人格、情境與行為模式之間的關系
首先,人格是一種結構化的內在系統,他的形成受到遺傳和環境的交互作用,而且對個體的反映特點和體驗特點進行調控。
其次,人格是穩定的,雖然個體的行為方式和體驗特點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但其貫穿一生的東西是不會變的。
第三,行為的跨情境一致性。
四、精神分析和人本主義對人格的看法
(一)佛羅伊德理論
1. 人格的差異在于人們對待基本趨力方式的不同;
2. 人格的兩個不同部分:本我和超我之間的戰爭由“自我”來協調。(2007年多選)
(二)人本主義
1. 它是從個人意識經驗與成長潛能整合角度理解人格:其核心強調自我實現的驅力。
2.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羅杰斯、馬斯洛和霍尼認為:個體先天或者后天的追求自我實現的動機會驅動個體一直向積極的方向發展和變化。
3. 馬斯洛:將自我實現置于需要層次結構的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