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當前執行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①參保人員返回原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②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③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