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使用中國證券業協會遠程培訓系統開展證券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及相關問題的通知
中證協發[2007]171號
各會員公司、各地方證券業協會:
為適應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新形勢,提高證券從業人員后續培訓的有效性,做好后續職業培訓管理工作,經研究決定,自2008年起,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調整證券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的相關要求,并使用遠程培訓系統開展證券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起,證券從業人員應當按照《證券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大綱》(以下簡稱《大綱》)的要求,在年檢期間完成30個后續職業培訓學時,且每年不少于15學時,其中必修學時不少于10學時,選修學時不少于5學時。
二、證券從業人員每年須通過協會遠程培訓系統完成10個必修后續職業培訓學時,否則不得參加從業人員年檢。
三、各會員公司、地方證券業協會可按照《大綱》的要求組織本公司或本地區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培訓內容為《大綱》選修部分的內容。從業人員也可通過協會遠程培訓系統學習選修部分的內容。
四、會員公司、地方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后續職業培訓完成后,應當按照《證券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報送培訓信息。
五、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證券投資咨詢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保薦代表人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證券經營機構人員的后續職業培訓,由協會按照相關規定或監管部門的要求專門組織,所獲得的培訓學時計入后續職業培訓學時。
六、證券從業人員使用協會遠程培訓系統,應當遵守《中國證券業協會遠程培訓系統管理暫行規定》。協會將定期在網站公示各會員公司證券從業人員參加后續職業培訓情況。
七、2006年1月1日后獲得“中國證券業執業證書”的從業人員,在本通知下發時已完成20個后續職業培訓學時的,可在規定時間內直接參加年檢;未達到20個后續職業培訓學時的,應通過協會遠程培訓系統完成剩余學時的培訓,其后續職業培訓總學時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計算。
八、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關于組織實施證券業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的幾點意見》(中證協發[2005]029號)同時廢止。
中國證券業協會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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