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為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股東以證明其投資份額并對公司擁有相應的財產所有權的證書。
股份公司的股本被分成許多等值的單位,叫做”股份”。它是股份公司資本的基本單位和股東法律地位的計量單位,占有一個單位,就稱占有一股份,每一股份代表對公司的資產占有一定的份額。將”股份”印制成一定的書面形式,記載表明其價值的事項及有關股權等條件的說明,這就是股票。股票與股份,前者是形式,后者是內容。
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為籌集資金向社會發行股票,股票的持有人就是公司的投資者,即股東。股票就是投資入股,擁有股份所有權的書面證明。擁有某種股票,就證明該股東對該公司的凈資產占有一定份額的所有權。
股票雖然是所有權證書,但股東的權利是有限制性的,股東無權處置公司的資產,而只能通過處置持有的股票來改變自己的持股比例。
就股票的本質屬性來看,它不同于商品證券和貨幣證券,它是代表股份所有權的股權證書,是代表對一定經濟利益分配請求權的資本證券,是資本市場上流通的一種有價證券。
2.證券發行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由發行者、投資者和證券中介機構組成。按發行對象不同,可分為股票發行市場、債券發行市場、投資基金發行市場等,它們的發行目的、發行條件、發行方式等各不相同。
這里我們主要了解股票發行市場。股票發行市場是新股票初次發行的市場,是股份公司籌集資金,將社會閑散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的場所。
我國的股票發行方式基本上采取公募間接發行方式。就具體的發行方式而言,早期曾采用限量發售認購證方式、無限量發售認購證方式、與儲蓄存款掛鉤方式和上網競價方式。在總結前幾年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規定目前股票發行方式為:
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下的公司采用上網定價方式、全額預繳款或與儲蓄存款掛鉤方式發行;
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公司,可采用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法人配售相結合的方式發行。
對法人配售和對一般投資者的上網發行為同一次發行,須按同一價格進行。同時規定公開發行量在5000萬股(含5000萬股)以上的新股,按不低于公開發行量20%的比例供各證券投資基金申請配售。
金額預繳款方式:全額預繳款方式包括"全額預繳、比例配售、余額即退"方式和"全額預繳、比例配售、余額轉存"兩種方式。前一種方式是指投資者在規范的申購時間內,將全額申購款存入主承銷商在收款銀行設立的專戶中,待申購結束后轉存銀行專戶進行凍結。承銷商在對到賬資金進行驗資和確定有效申購后,根據股票發行量和申購總量計算配售比例進行股東配售(配售比例=股票發行量/有效申購總量),余款返還投資者;后一種方式則將配售后的余款 轉存為專項存款,但這種方式目前已暫停使用。全額預繳款發行方式分為申購、凍結與驗資、配售和余款即退三個階段,其發行時間不得超過8天。
比如:滄州化工,徐工股份,祥龍電業,達爾曼,寶商集團…
與儲蓄存款掛鉤發行方式:與儲蓄存款掛鉤發行方式是指在規定期限內無限量發售專項定期額存單,根據存單發售數量、批準發行股票數量及每張中簽存單可認購股份數量多少確定中簽率,通過公開搖號抽簽方式決定中簽者,中簽者按規定要求辦理預繳手續的新股發行方式。北京城鄉,天橋百貨…
上網定價方式:上網定價方式是指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系統,由主承銷商作為股票的惟一賣方,投資者在指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發行價格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進行認購。主承銷商在上網定價發行前應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股票發行專戶和申購資金專戶。申購結束后,根據實際到位資金,由證券交易所主機確認有效購數,若出現超額認購情況,則由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每一中簽號只能認購1000股。
為了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中國證監會于2000年初規定,在新股發行中可試行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的辦法。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發行時,將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網公開發行改為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投資者根據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購限量自愿申購新股。中國證監會將于2002年重新啟動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的規定。
3.證券流通市場
證券流通市場是對已發行證券進行再次乃至多次交易的市場。
證券流通市場是與證券發行市場相對應的市場,在這一市場中,資金擁有者可隨時購進證券,充分利用其所持有的貨幣資金,實現投資獲利的目的,也使證券的持有者可隨時出售所持有的證券,以獲得所需資金。證券流通市場的存在為投資者提供了靈活方便的變現場所,使投資者放心地參加證券發行市場的認購活動,對證券的發行起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證券流通市場的變化是反映經濟發展趨勢的晴雨表,是政府宏觀經濟政策及金融政策調整的依據之一,在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證券流通市場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證券交易所,它是高度組織化的市場,是證券市場的主體與核心;二是分散的、非組織化的場外交易市場,是證券交易所的必要補充。此外,還有第二板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但實際上仍屬于場外交易市場。
4.交易原則與交易規則
為了保證場內證券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使其有效有序地進行,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交易原則和交易規則。
(1)交易原則
證券交易通常都必須遵循"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 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的買入申報價比較低的買入申報價優先滿足;較低的賣出申報價比較高的賣出申報價優先滿足。
時間優先原則,是指相同價位申報中先提出申報者優先滿足。此外,若交易所內有專業經紀人或有經紀商兼自營商,應遵循"客戶優先"原則,即應優先執行客戶的委托指令,再進行自營交易。特別是在價格有利的情況下,更要防止經紀人先己后人侵害客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