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市證券供其賣出,并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
122、
在證券公司參與交易時無須顧忌對手方信用風險的同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自身也因此集中承擔了所有的對手方的信用風險。( )
123、
客戶信用證券賬戶不得買人或轉入除擔保物和交易所規定標的證券范圍以外的證券,不得用于從事交易所債券回購交易。 ( )
124、
股票交易只可以在證券交易所進行。 ( )
125、
客戶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向一家證券公司融入資金和證券。 ( )
126、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必須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 ( )
127、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負責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與結算參與人之間的集中清算交收。( )
128、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滬、深分公司不需向違約結算參與人收取墊付資金的利息。( )
129、
客戶有權在證券公司選擇的指定商業銀行范圍內,確定存放其資金的銀行。 ( )
130、
單一證券的市場融資買入量或者融券賣出量占其市場流通量的比例達到規定的最高限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接受該種證券的融資買入指令或者融券賣出指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