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更快速掌握考點,老師帶你突破60分>>
【真題考點】資產管理計劃應當終止的情形
【考綱要求】掌握
【所屬章節】第三章 第六節
【考點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產管理計劃應當終止:
(1)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屆滿且不展期。
(2)證券公司被依法撤銷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且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管理人承接。
(3)托管人被依法撤銷基金托管資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且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托管人承接。
(4)經全體投資者、證券公司和托管人協商一致決定終止的。
(5)發生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應當終止的情形。
(6)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間,持續5個工作日投資者少于2人。
(7)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證券公司應當自資產管理計劃終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并抄報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
【2019.11真題測試】
下列關于資產管理計劃應當終止的情形,正確的是( )。
A.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間,持續5日投資者少于2人
B.托管人被依法撤銷基金托管資格且3個月內沒有新的托管人承接
C.證券公司被依法撤銷基金托管資格且在3個月內沒有新的托管人承銷
D.經全體投資者、證券公司和托管人協商一致決定終止
【正確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