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更快速掌握考點,老師帶你突破60分>>
【真題考點】基金管理人的類型及產生方式
【考綱要求】熟悉
【所屬章節】第一章 第五節
【考點解析】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按照規定核準的其他機構擔任。而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擔任。
設立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須具備一定條件,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而擔任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管理人,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報送基本情況。
【2019.11真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