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更快速掌握考點,老師帶你突破60分>>
【真題考點】主承銷商
【考綱要求】熟悉
【所屬章節】第三章 第四節
【考點解析】
主承銷商是在股票發行中獨家承銷或牽頭組織承銷團經銷的證券經營機構。邀請負責人參觀、贈送低價值紀念品、介紹承銷資質均屬于正常競爭方式;提供出國參觀機會實質上是一種變相的行賄方式,是非正常的競爭方式。
【2019.11真題測試】
A公司擬公開發行股份,甲、乙、丙、丁四家證券公司都想作為A公司的主承銷商,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丁公司工作人員為A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提供出國參觀機會
B.乙公司工作人員邀請A公司主要負責人來乙公司參觀
C.甲公司工作人員向A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介紹承銷業務的主要流程
D.丙公司工作人員向A公司主要負責人介紹甲公司的承銷資質
【正確答案】A